第168期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10年回顧與前瞻(2019年12月)
實習要不要?從實證研究淺談社工研究所實習之必要性
壹、前言
近年來,社工教育在研究所實習制度 陸續出現重大變革。在臺大、政大、師大 等社工系所相繼對實習制度進行不同幅度 的刪減,舉凡放寬抵免實習條件、實習時 數折抵、取消實習必修等新規定。實習議 題在社群裡有支持與反對的立場,惟停留 在檯面下交流甚是可惜,故本文藉此讓研 究所要不要實習的議題引起大家討論與思 考。
學校作為社工人才養成基地,如何 培養學生具有社會工作核心能力是教育目 標。學校為培養未來社工人才,設定各種 社會工作教育目的與課程之教學目標,以 及建構學生核心能力等方式,期待學生能 夠完成核心能力的訓練,提供有品質之專 業服務(高迪里,2011)。
實習課程是社會工作核心能力養成訓 練之一。由於社工專業是具備高度的實務 性,其不同於學術從事知識生產工作,為 培養學生社工核心能力,「實習」就顯得 更加重要(陳麗欣,2009;曾華源、林秉 賢、馮浩,2014)。在我國法規也規定社 工師考試資格之一,即完成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之時數。
實習教育制度化,研究所實習程度卻 大學化。即使有學者認為研究所與大學之 實習需要有差異化(曾華源,1995;林桂 碧,1998;CSWE,2008)。然而,陳麗欣(2009)與廖偉迪(2011)兩者研究指 出大學與研究所實習之訓練差異甚小。若 研究所與大學實習無法做程度化設計,則 將被質疑研究所實習之成效。 研究者基於社工研究生再次面對研究 所實習制度的省思出發。透過「社工研究 所實習對社工核心能力之影響分析」為現 今社工研究所實習路線之爭提供實證基礎 參考。本研究聚焦於大學為社工相關本科 系,且實習符合法規規定之學生,對於研 究所二次實習必要性之探討。本研究調查 全台社工相關系所之全職研究生,並分為 實習組與無實習組進行分析比對。本研究 試圖解答研究所實習對專業能力的提升效益有多高?兩組學生在社工核心能力上是 否有差異?以及影響社工核心能力是否因 實習過程中深入程度的不同有相關? 期待透過本研究了解目前社工研究所 的實習教育之概況與必要性,希望藉此引 發社群共同對此議題有更多實證性的討論 與交流,最後本文淺見提供給各實務界和 學界作為未來規劃實習教育之參考。
作者 : 吳宗翰
關鍵詞 : 社會工作實習、社工教育、社工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