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期 兒童權利公約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2018年06月)
從 CRPD 觀點論臺灣成年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照顧政策的挑戰
壹、緒論
臺灣的成年身心障礙者服務早期發展 以全日型機構服務為主要,全日型機構服 務雖然讓障礙者可在同一地點獲得完整服 務,但障礙者卻必須離開社區和家人。後 來才發展出的機構日間服務,讓想要住在 社區的障礙者有獲得服務的可能性。不過, 依據統計資料顯示(衛福部,2017),截 至 2017 年第三季止臺灣障礙機構日照實 際服務人數為 3965 人,提供機構日照的家 數也相當少。依據最近一次的身心障礙者 生活狀況調查結果(衛福部,2018a),臺 灣約有九成四以上障礙者住在家裡,然而 住在家裡並不代表障礙者有社區生活,貧 乏的社區資源與服務、社會對障礙者的歧 視,甚至是家人綿密的照顧,都可能是障 礙者參與社會生活的障礙。高比例居住在 家裡障礙者標示著臺灣亟需建構可及性高 且有助於障礙者自主生活的社區服務。臺 灣直到二十一世紀初才開始逐步發展成年 障礙者社區支持服務。2006 年聯合國通過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期待透過參與連署該公約的會員國將公約內 容內國法化,以達成更多的身心障礙者能 夠享有不歧視、平等、無障礙且符合人性 尊嚴與人權的社會環境(孫迺翊,2015; 廖福特,2015)。臺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會 員國,但也在許多身心障礙民間團體的要 求與堅持之 下,於 2014 年立法通 過「身 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施世駿、孫 瑩芯,2017;簡慧娟、宋冀寧、李婉萍,2017), 並 在 2017 年 10 月 下 旬 邀 請 國 際 審查委員來臺審查國家報告,提出了他們 對於未來臺灣政府在障礙者政策改善上的 方向與建議。在此研究背景之下,本文以 有別於自立生活一對一方式提供服務的成 年障礙者團體式社區日間服務制度為主要 研究對象,主要研究目的在透過相關文獻 探討、衛福部提供之身心障礙者社區日照 服務統計資料,以及作者參與衛福部社家 署補助「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進行 障礙者社區日照服務樣態與特色分析過程 中 的實 地觀 察 紀 錄, 從「身 心障 礙者 權利公約」觀點,來分析並檢視臺灣目前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照顧服務發展狀況與特 徵,並提出可能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社區日間照顧、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可及性、融入社區、賦權
作者:周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