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期 社會工作人力(2010年03月)
社工師專業證照與繼續教育
民國86年「社會工作師法」通過後,以證照專業化確立社會工作師(本文簡稱社工師)的專業導向,透過國家考試認可與保障,建構專業形象。96年12月19日「社會工作師法」修法三讀通過,除新增專科社工師、社會工作師資格排除條款等,為了提昇社工師的專業品質,保障受服務對象之權益,社工師法修法更著重社工師的繼續教育,展現社工專業人才培力的新面貌。Lester C.Thurow(2003)在Fortune Favors the Bold一書中提出「全球化時代,知識是成功的關鍵,勇敢是成功的心態。」;Drucker也認為後資本主義社會(post-capitalist society)中關鍵性的經濟資源是知識(Drucker,1993);在專業制度的發展中,專業知識與教育學習為專業發展的礎石。
現代化社會已邁向知識社會(knowledgesociety)和知識經濟(knowledge economy)的時代,社會工作師的專業發展,自不能獨外於這一波「知識經濟」的全球化浪潮,而知識成維持優勢之唯一保障。因此,為提昇社工師的專業技術、態度與知識,藉由執業執照更新與繼續教育的方式,讓社工師學習新知、提高專業服務品質,更是社工師人力發展過程中重要的專業制度。
在社工專業發展歷程中,社工師專業制度的建立,是社會對社工專業認可的開始;社工師繼續教育的法制化,更是強化社工師專業能力的基礎。因此本文將就社工師專業證照與繼續教育兩部分,說明社工師專業證照制度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