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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期 取精用弘彰顯社會工作(2012年03月)

充權創契機 優勢擘希望——促進高關懷少年

少年是國家未來之希望,而少年未來之希望與願景,更應於其生涯發展各階段,提供優質之學習、生活環境,培育健全人格、強化因應處理問題之能力,尤能融合於社會扮演稱職之公民角色。然在科技資訊、網際網路等快速社會變遷所衍生出來的各種問題與需求,對少年成長影響更巨。因而,對因家庭功能失常、親子管教問題、隔代教養及單親家庭等因素,致使脫離常軌之未升學未就業、甚或有觸法之實或之虞的高關懷少年,更須因應其特質,協助他們重新自我認識、找到向上發展之動力、能量與未來幸福前途;即透過專業社會工作人員予以充權、用優勢及正向發展觀點,促進少年自信心與成就感,激發學習意願動機,經由專業社會工作人員之傾聽、陪伴、支持及鼓勵,促進少年逐步找到生命之出口,有目標與希望而逐夢踏實,享有幸福之自立生活。

少年要能自立生活,須具有獨立之經濟能力—就業力,有工作、有所得,也要會理財及自理生活等基本技能,再藉由好品格、正確價值觀與工作、生活態度,俾提升適應力與競爭力。政府為能保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於2011 年11 月30 日經總統公布施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中已明訂勞工主管機關對年滿十五歲少年之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勞動條件之維護等相關事宜。也規劃各項促進弱勢青少年就業措施及多元入學方案或將實施之12 年基本教育及自立生活方案等,對少年能力之增進,邁向自立生活應有相當之助益。但高關懷少年因資訊不足、認知解讀不一、參與動機低、接受挫折力及成就感均低,而多採逃避、得過且過、明天再說等消極態度,故政府雖有良法美意,也很難落實協助改善高關懷之少年。如果有專業社會工作員運用專業服務以復原、充權、優勢觀點、正向發展及跨域治理理念,整合相關專業資源之服務團隊,提供高關懷少年全人、整體持續、創新、發展、多元的專業服務,促進少年自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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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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