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期 慶祝建國百年、社會福利專輯(2011年03月)
「機會均等 全面參與 走過三十 黃金十年」——談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發展與省思
「機會均等 全面參與」係1981年國際障礙者年致力達成之目標,也是推動身心障礙福利服務願景。我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推動自1980年「殘障福利法」立法施行以來,迄今已30年,尤在1990~2000年間在政治民主化、民間社會的倡導、新知識的引進、福利團體積極倡導、福利意識覺醒、障礙者參與表達需求及主張權益保障等因素的影響下,福利法規的修正頻繁,福利預算的成長快速,以及福利服務方案的多元整合推陳出新,不只是福利之供給多元化、社區化,更是彰顯障礙者權益保障,可謂身心障礙福利黃金10年。其後雖受經濟蕭條影響,福利擴充不如之前快速,但是基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並配合時空而不斷充實發展,一改過去量入為出之福利服務提供,而轉為依據身心障礙者需求、權益、主動規劃提供應有之福利服務,不只對障礙者、也對其家庭或其照顧者之支持服務,並新增國民年金之障礙年金、財產信託、保護服務、且強化就業權、保健醫療權、教育權及社會權等,更見其福利服務規劃具有之系統、整體、專業與持續性。
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措施係以協助其自己幫助自己為策略取向,使獲得生存信心與意義。故應從技巧方法的充實、項目措施的落實、協調參與的確實等三大要領著手,以立法、政策與福利服務作為來維護障礙者尊嚴及權益。然我國身心障礙者之福利服務於1980年以前尚無立法保障,早期是以民間宗教慈善救助教養為主,或有以綜合性社會福利支援,但仍以救助或仁愛機構收容為主,還沒有專為障礙者設計提供之特殊性福利服務,迄1980年實施殘障福利法,為我國社會福利史樹立新的里程碑。由早期殘障福利法宣示性立法至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人權觀點立法,可見其福利服務之發展,係因應身心障礙者需求、社會變遷與發展之需要及國際身心障礙福利新潮流之趨勢而演進。
本文將就身心障礙者福利思潮法規政策權益倡導之發展、身心障礙者人口福利經費、生活與福利需求、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發展與省思分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