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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期 活躍老化(2010年12月)

社會工作與法律之協同合作經驗探討——以協助家庭暴力與性侵害受害者為例

台灣在受創傷/家暴受害女性的處遇上,已經是朝向跨領域的協同合作的方式進行。在這個協同合作的方式中,社會工作人員負責提供社會資源的轉介、安全計畫的擬定、緊急安置、急難救助等的工作;法律對於家庭暴力個案/受害人的協助重點,在刑事的部份可以協助受害者對施暴者提出告訴,使施暴者的罪名成立,而在民事的部份,可以協助受害者離開受暴關係、爭取子女監護權、以及向施暴者求償。這個合作方式在台灣已經行之多年,然而這個合作經驗有何議題出現?目前尚未有相關研究可以回答。因此本文嘗試整理文獻上所討論的台灣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議題上,社會工作人員與律師的合作現況與問題,並對照西方文獻中所討論的社會工作人員與律師,在協助案主處理相關議題上的合作現況與問題,對台灣的現況與問提提出思考與討論。本文最後並針對台灣現階段社會工作與律師的合作,提出實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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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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