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期 社會服務民營化(2005年01月)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之相關探討:關於福利使用自主權與照顧者女性化議題
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各項老人福利措施推陳出新。其中,社區照顧強調「在宅老化」原則,符合我國孝道文化與家庭倫理之終老主張,已成為我國老人福利服務的重點政策之一。
為了落實社區照顧,近年來,政府除了致力建構社區照顧服務網絡,提供各種可近性服務之外,亦推出各種家庭照顧方案。如辦理「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以鼓勵家人照顧家中長者。事實上,「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早在規劃之中。老人福利法第十六條規定:「老人經濟生活保障,採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年金保險制度方式,逐步規劃辦理」。再者,老人福利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亦指出:「……特別照顧津貼,指對於罹患長期慢性病且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專人照顧之中低收入老人所給予的津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行政院提出「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提出規劃辦理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事項。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內政部公布「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試行作業要點」,實施此項福利服務(曾薔霓、王正,2001)。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是唯一以現金補助方式提供老人福利服務的措施,自民國八十九年實施以來,提供需照顧者的實質幫助為何?對照顧者家庭帶來服務效益為何?對於擔負主要照護角色的女性的影響為何?本文從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的實施,探討福利使用自主權與女性照顧者的相關問題、特別照顧津貼辦法的妥當性等,並提出修正建議,以增強家庭照顧持續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