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期 建構長期照顧服務體系(2016年05月)
由日間照顧中心到多元照顧中心的設置與發展
提供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式與社區式服務,並建構整合性與連續性照顧模式已是我國福利政策綱領下所明訂的發展方向;而如何建全長期照顧體制,充實長照服務人力與資源,強化服務輸送體系,更是我國近年來在立法與行政上積極努力進行規劃與建構的重要課題。
日間照顧中心自民國96年被明訂於老人福利法的社區式服務當中,是我國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內的重點工作,亦為我國推動長期照顧在社區內進行服務輸送的重要基礎建設;日間照顧中心在政府歷經8年來的努力推展,至104年12月底在全國已達到177家日間照顧中心的設置,未來更將朝向一城鄉一日照的目標邁進,其不僅已是使老人獲得在地社區照顧服務的重要來源,更為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的重要支持。
藉由日間照顧中心多年來推展營運的服務成果與經驗累積下,政府在104年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將小規模多機能此種整合式服務明定於社區式服務當中,使居家、社區與機構住宿等服務能有機會因應接受照顧者與家庭照顧者的需求,提供多元與整合性的在地服務,並在法源上取得提供服務的依據,此即為多元照顧中心之設置原由。因此,在原有日間照顧中心的服務基礎上,衛生福利部社家署於104年將22家日間照顧中心擴大服務使轉型成為多元照顧中心,並預訂於今年105年計畫再開辦18家多元照顧中心,使全國能有40家多元照顧中心來優先示範小規模多機能此種多元整合性的照顧服務方案。
綜觀近八年來日間照顧中心與多元照顧中心的發展歷程,可以了解到我國從以往的居家式與機構式的服務提供,不僅致力於朝向社區式服務來進行建構,更開始對於多元整合式的服務提供進行嘗試與推展,此兩種社區式服務提供,對於滿足受照顧者與家庭照顧提供者的需求應是有所助益。藉由日間照顧中心延伸到多元照顧中心推展過程的審視,亦有助於彰顯其在長期照顧體系上的定位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