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期 社會關懷與福利服務(2010年06月)
障礙過程與身心障礙者就業經驗之探討與分析
工作環境的高度壓力化、長期慢性疾病的蔓延及老化對身心障礙人口結構的影響,使得發展性障礙的人口比例在身障礙的總口人數中逐漸降低,中途障礙的人口比例增加。身心障礙人口結構的改變也影響到勞動力結構,導致工作年齡群中的障礙人數比例一直高居不下 (Furrie, 2004)。
台灣近十年來的障礙趨勢上也呈現出同樣的現象。依據內政部2007年統計資料顯示,先天致殘僅占致殘成因的百分之十三,其餘皆因疾病、意外、交通、職業傷害等事故而致障。因此,十四歲前的身心障礙人口比例降低,而工作年齡層及老年層的身心障礙人口比例增加,身心障礙的主要年齡結構以30歲至64歲為主,共占身心障礙總人口數的百分之五十 (http:www.moi.gov.tw/stat/year. aspx),因為身心障礙而退出勞動市場的比例也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內政部,民96;行政院勞委會,民96)。
由此可見,中途障礙已成為身心障礙的主要結構。這群本來已經建立好日常生活功能能力,因為疾病或傷害形成的身心障礙狀況而產生功能限制或喪失的中途障礙者的年齡多集中於15歲至64歲的工作年齡。工作年齡群障礙人口數增加不僅削弱了國家的經濟競爭力,也成為國家沉重的福利負擔。為了降低這個問題所帶來的影響與傷害,身心障礙政策不再以供養為主,而是以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為優先考量。因此,許多國家都致力於提升該國內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率,然而這些努力的成效卻是十分有限,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率僅達40% (Jong, 2004),而台灣的身心障礙者就業率更低至22.8% (行政院勞委會,民95)。
諸多學者對身心障礙者在就業上所出現的困境提出警示,認為低就業率所呈現不僅是勞動市場人力資源及經濟競爭力的損失,更是社會對身心障礙者的排除現象,這種排除降低了身心障礙者的社會參與,使身心障礙者的功能限制加劇,障礙程度加重,產生更多社會適應問題,而耗損掉更多的社會福利資源 (OECD, 2004)。就業對許多身心障礙者而言,是一個重要的功能重建的過程,當身心障礙者無法就業、或因工作導致更多的傷害時,就業經驗與障礙間便會形成一種惡性的互動關係(Coleridge, 2005)。
「工作」原本意指人類在不同場域中的身體與心智活動,但在現代社會中,工作被窄化為在勞動市場中從事經濟生產活動,即是以個人勞力換取報酬的就業活動 (吳秀照,民96:151)。在就業活動中,個體不僅透過工作來達到自我成就與滿足感,也透過就業的結構,強化與社會關係間的聯結,取得所需的社會資源 (Ward & Baker, 2005)。對身心障礙者而言,就業是積極參與社會的方法與管道,就業所帶來的酬勞是獨立生活的條件,同時,透過工作的過程,也可以達到日常生活功能與社會功能的重建 (Curran, McDaid, & Masson,2007; Schur,2002; Ward & Baker, 2005)。雖然,無法就業通常伴隨著社會接觸與社會支持的減少,進而導致了許多非障礙所引起的健康問題,惡化了障礙的程度 (Ward & Baker, 2005);然而,對許多已就業的身心障礙者而言,就業的情境也代表著另一種可能使障礙惡化的危機。當工作缺乏彈性,無法視身障礙者的特質而做調整,或許多技術的不當操作而引起工作傷害時,都可能導致另種障礙 (Krause, Dasinger, Sullivan, & Sinclair, 2001);或職場的雇主與同儕沒有意識到身心障礙者的特殊需求,而產生的排擠與排除時,壓力與精神相關的健康問題就會隨之而來 (Wynne & McAnaney, 2004)。在這些現象下,對許多處於工作年齡的身心障礙者而言,就業經驗就成了一個影響障礙過程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