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期 社會關懷與福利服務(2010年06月)
天主教會對移工的社會服務
政府自從1989年正式批准引進移工,只有以就業服務法規範移工,一直沒有為移工訂定專法,也沒有制訂保障移工的反歧視法律,對待移工的政策是以過渡期的心態處理,也形成移工的人權一直缺少保障,受奴役、受剝削的情形多不勝數。回顧二十年引進移工的行業別,有向女性化、家庭內照顧行業的趨勢發展,此類移工的人權是弱勢中的弱勢,也是本文關注的對象。
天主教會面對移工的處境而激起為移工服務的使命與實際行動, 自主性地成立許多機構,依據天主教會的勞工人權、移工人權的理念與價值觀提供直接服務,並推動政府改革以消除對移工的歧視與恐懼、進而保障移工權益。本文企圖為移工社會服務機構的行動理念與實踐做綜合整理。
本文採文獻探索法把近代教宗與天主教會主教團對於勞工人權、與移工息息相關的薪資、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還有教會從1970年代以來對移工的立場做重點敘述,臺灣天主教會的神父修女及為移工服務的機構與團體很活躍積極投入直接服務與權益倡導,本文綜合天主教會移工服務機構服務的共同關注,各機構的服務差異是針對不同地域的移工特性(國別、行業別)及機構資源而發展出符合需求的服務、陪伴移工一同解決問題。相對於教會其他服務機構及堂區,移工服務機構的人力與物力資源非常有限,但是從近十年的移工大事紀中天主教移工社會服務機構的參與,歸納出對於政府移工政策產生一定的壓力與影響力,而產生改革的結果:女性移工適用兩性平等法,取消對女性移工的驗孕規定、移工人身安全保障納入本地系統;政府明令禁止強迫儲蓄與扣押移工證件;政府補助設置移工庇護所;與移工相關的勞工、司法、醫療體系設立雙語服務;捍衛移工薪資不與基本薪資脫鉤;訂定移民法、訂定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擴大移工自由轉換雇主的規定;開啟直接聘僱統一窗口的運作。
本研究為臺灣天主教會二十年關懷移工社會服務的共同理念方面與實際服務方面做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