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期 健康照護與社會工作(2011年12月)
寄望一個互相配合,彼此支援的衛生福利部
社會環境瞬息萬變,民眾需求或有新增項目,或有改變項目,甚至可能有減少項目,政府提供的服務需回應社會之需求,例如臺灣地區已步入高齡化社會,醫療照護和安養的需求大增,政府需整合醫療照護和社會福利機構的服務。監察院於民國90年11月8日提出的調查報告指出,中央社會福利預算編列所涉及之機關分散在十二個部會,各自辦理其業務,一直未有統籌的運作機制,加以有效的管理與運用,導至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資源錯置。其實,早在民國76年,就曾經成立行政院組織法研究修正小組,之後歷經了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民國77年),函請立法院撤回(民國79年);又於民國93、94、97年分別將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再函送立法院審議。該草案雖未能於第六屆立法院完成立法,但在歷次研修過程中,已肯定社會福利業務之重要性,並對其應成立部級機關有所共識。
至於應單獨成立社會福利部,或與衛生,或與勞工業務合併,各有不同角度之討論與建議。民國77年決議成立衛生福利部,81至85年決議成立厚生部、衛生暨福利部或福利暨衛生部,87年研修時則列「社會福利」業務究應與衛生署或勞工委員會整併問題為待決事項;至90年研修的結論則列「社會福利」業務與行政院衛生署整併成為規劃重點,終於在99年定案為「衛生福利部」。
醫療衛生與社會福利業務一直以來關係密切,彼此之間常需互相配合、相互支援;但由於醫療衛生與社會福利業務分屬衛生署與內政部負責,在實務運作上常因相關政策、措施及執行標準不一,而無法充分配合,且在管理上存著灰色地帶,無法提供民眾完整及有效率的服務。因此合併成一個新的部級機關,統籌醫療衛生服務、健康保險與社會福利之業務,將有利於衛生與福利政策之推動與民眾福祉之增進。同時,希望單一機關的設立,可以切實掌握衛生及福利經費,便於資源之評估與取得,利於經費之分配與運用。
現階段回應國民之社會福利需求仍以提供弱勢族群及老年人完善醫療服務為優先,如低收入戶或經濟弱勢之醫療、身心障礙者復健及重建,以及老人的醫療、安養、經濟、社會等福利需求問題日益擴大與多元化,都需予以重視解決。依據內政部各項福利經費成長狀況來看,也是以老人福利及身心障礙福利之經費成長最多。以老年照護為例,其涵蓋層面包含「生活照顧」、「急性醫療」與「長期照護」三大部分,需要結合醫療與社會福利資源才能提供「全人」的服務。另外,對於身心障礙、兒童與婦女福利等問題,已非僅現金補助、機構收容或物質發放方式,就能使之脫離困境,亦需伴隨醫療照護或心靈重建等介入措施。
在社會工作服務領域中,越來越多的服務內容也是在連結醫療保健與社會福利之業務,其中尤以在醫療機構服務的社會工作人員更是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們提供的社會工作服務,其終極目標在於解決因疾病而引起之各種有關社會、經濟、家庭、職業、心理等問題,使病患得以重新適應於社會。臺灣社會工作專業在醫院場域的發展已超過60年以上歷史,此領域的發展經驗與專業表現對臺灣社會工作專業的發展與制度建構,也已產生其一定的貢獻與影響。距本刊民國81年第60期以「社區保健與醫療服務」為中心主題至今,國內醫療與社會環境已產生鉅大的變化,未來加上衛生福利行政組織的整合、健保制度與醫院組織的變革、人口老化與長期照顧、健康促進及災難疫病衝擊等發展挑戰,皆需有必要藉由全盤(鉅視、中介、微視層面)的回顧加以檢視和反省,進而作為定位未來的發展方向與回應挑戰之參考。
行政院組織改造中的衛生福利部規劃將在民國101年開始正式運作,其願景是實踐全人照顧,並以人為中心之衛生福利服務。本期以「健康照護與社會工作」之專題共24篇,主要以四方面呈現,包括:政策制度、組織管理、實務議題和新興議題。在政策制度方面較直接提出對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的期許,例如:探討我國全民健保的實施與社會福利服務之交集部分,其實踐了廣義的社會福利服務,也實踐了狹義的社會福利服務;並期待在衛福部內的衛生與福利需通力合作,以確保國民之福祉、重大傷病制度之存在與改進,以及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盡快建立。又如:長期照顧業務規劃將由衛福部的「社會照顧及發展司」主責,由原屬於衛生署照護服務處,以及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科、身心障礙福利科、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與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輔導科整合而成,未來在社政與衛政的磨合之外,也應重視地方社政與衛政仍隸屬不同局處,在長照制度上應如何分工與合作,同時避免衛福部行文給地方政府可能產生權責不清的現象。談到醫院與老人福利機構的協調與合作時,則期許能以政策性鼓勵老人福利機構運用機構資源結合醫院推展社區化服務、加強醫療外展服務、在老人養護機構內推廣安寧療護,以老人福利機構為據點建構可及性的老人醫療網等。而心理衛生的議題從預防到治療,從兒童到老人,從疾病、自殺防治到藥物濫用處理,其複雜程度不能侷限在衛生領域,因此寄望衛福部成立之「心理健康司」,能避免心理衛生政策淪為只處理精神疾病的政策。
其他,在組織管理與實務議題方面都希望更為瞭解社工人員在醫療相關機構的專業服務特質,例如:有作者在探討醫院社工傳統的醫療補助服務後,建議衛福部成立後,能針對目前社會救助法、醫療法、全民健康保險及醫院評鑑等有關醫療補助的法令規範與運作現況進行研究,並以經濟弱勢者就醫權益保障的精神與理念為核心,思考如何有效的整合醫療補助的相關資源,重新整合與建構一套較積極與正向的醫療補助制度,協助減低或排除新興經濟弱勢人口群所遭遇的就醫障礙,並獲得適當醫療服務與維護其健康權益。
而在新興議題方面,有作者提到世界衛生組織推動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為的是健康促進的概念和生態觀點及ICF的產生連結,將使社會變遷和社會支持的關係相對提升,因此ICF超越了傳統的醫療模式成為廣泛的綜合模式,值得衛福部繼續推動。由於ICF制度攸關身心障礙者權益至鉅,在制度推動的過程又有許多社會工作專業必須介入的地方,因此社會工作人員需要瞭解在制度當中的角色與功能,俾利於制度的推動。
總之,衛生醫療與福利之整合應是符合二十一世紀社會發展需求趨勢,希望在成立衛福部後,使民眾獲得全人的照顧。整體來說,專題作者們期待:
一、初期需要更多協調,建立制度後,將展現分工合作默契
衛生福利部基本上是以原來的行政院衛生署為主體,再將目前內政部的社會福利業務移入,調整後的司(處)宜就業務屬性進行全盤的重新調整,希望能看到「醫療」與「福利」重新整合的身影。為克服不同體制間服務層次水準之差異,避免重複服務的情況發生,單位之間必須花費很多時間及人力來進行協調,相信在建立合作機制之後,業務的推動將會更有效率。
二、簡化各類行政程序,推動單一窗口服務
衛生醫療與社會福利工作統合在一個機關之內,宜致力於簡化其行政程序,各類服務能以推動單一窗口服務為佳,才能使民眾得到便利且符合其需求之整體性服務。從民眾的角度來看,政府是一體的,民眾可以從單一窗口得到完整的服務,這才是顧客導向的服務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