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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期 婦女賦權與保護(2020年09月)

解構理想母職圖像——從社會安全網反思「指責母親」論述的文化意涵

社會安全網(以下簡稱社安網)計畫的理念係強調社安網服務介入的焦點, 由「以個人為中心」轉變成「以家庭為中心」,建構「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服務內容,採取「布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整合社會救助與福利服務」、「整合保護性服務與高風險家庭服務」、「整合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服務」與「整合跨部會服務體系」四大執行策略,期許社安網達成四大任務:為家庭築起安全防護網、危機救援不漏接、降低再犯(再發生)風險與社區暴力零容忍等(衛生福利部,2018)。

筆者自社安網政策推動的第一年(以下簡稱社安網1.0)即參與其中,為北二區輔導團(註1)的成員,第二年(以下簡稱社安網2.0)繼續投入社安網主題一「精進以家庭為核心工作服務模式」與主題二「落實心理衛生社工服務模式」兩大系統的整合工作(collaboration),發展心理衛生社工服務介入的工作指引。從社安網1.0進入2.0階段,走訪約十個縣市,社安網對家庭服務的規劃與分類分三類(詳見圖1),分別是一般家庭、危機家庭與脆弱家庭,「危機家庭」指「發生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老人/身障等保護問題的家庭,需要緊急服務或公權力的介入來確保家庭成員的安全及穩定發展」;「脆弱家庭」指「家庭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脆弱性,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的家庭」;「一般家庭」指「支持與照顧成員功能健全的家庭」(衛生福利部,2018;鄭麗珍、游美貴,2019)。當家庭成為社會福利服務體系的核心標的,社會工作者除了必須精進家庭評估與處遇的專業知能,亦需時時檢視自身對於「家庭」此概念所持的信念、價值觀、態度等等,特別是當前社會變遷快速,臺灣的家庭正經歷著諸多轉變與新的發展,家庭類型愈趨多元(王翊涵、廖美蓮,2019)。不論是那一類的家庭,也不論是那一種危險等級的案件,甚至是家防與心衛社工共案的保護性案件,在多場個案研討會當中,總是會聽到一線社會工作者面對照顧議題時,對不同性別之間的評估與對待明顯存在差異,更關鍵的是, 對於母職有高於對父職的期待;此外,有些家庭內的女性被害人,長年遭受加害人的暴力對待,但可能因為被害人也習得暴力,對子女過當管教而被兒少保通報,使長年在現實社會裡的受害婦女身分,在心衛系統內卻是對子女施暴的母親,這顯示出目前系統間雖然介接,但依業務、角色分工,不免將一個人(服務對象)切割, 造成不容易呈現個案同為施暴者與受暴者的多重身分,這種斷裂是否影響工作者的問題界定與處遇的方向?值得深思的是, 這並不是在質疑社安網政策過於烏托邦, 或網子零漏接是太理想化的研究假設,這樣的歸因似乎過於簡化,或許需要回歸更深層的議題,反思當前社會工作教育訓練的內涵,與政策實踐的精神及期待是否真的能密合銜接。

基於前述問題意識,本文因此形成, 先梳理臺灣社會變遷脈絡下家庭的母職圖像,提出實務工作者需具備覺察力、敏感度及多元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e) 的重要性,接著聚焦於社安網對於「指責母親」的案例與論述,冀提升社會工作者對於規範性母職觀點的反思,然後批判「指責母親」的文化腳本與社會建構論述,最後省思國家積極介入並鎖定社會弱勢群體的脆弱家庭與不適任親職的危機家庭的「理想照顧者」、「親職教養典範」思維,思辨國家當前推動的政策與對社會工作教育強調多元文化觀點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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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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