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期 原住民族社會工作(2020年03月)
公益創投促進社會組織發展的本土實踐與反思——以江蘇省A市公益創投實踐為例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社會問題也逐漸湧現。與此同時,政府包辦福利的時代也終結。
如何創新社會治理模式,發展民間社會組織,滿足新時期人們日益複雜化、多樣化的服務需求,成為當下政府面臨的重要任務。由於中國大陸民間社會組織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發展遲緩,無論數量還是質量,都難以滿足政府轉移社會服務的需要。故此,培育社會組織,增強社會組織各方面的能力,提升社會組織的服務水平,成為中國大陸各級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公益創投,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一種新形式,以及培育社會組織的一種新方式,從西方國家被引進中國大陸。公益創投之所以受到政府的青睞,是因為其有力回應了新時期政府社會福利改革發展的思路,即:培育社會組織、轉移政府社會服務職能、滿足群眾更高標準的服務需求。同時,公益創投在推動中國大陸的「三社(社區、社會組織、社工)聯動」基層社區治理模式方面的效果突出,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經過幾年的發展,公益創投在中國大陸運行得如何?是否發揮了其培育社會組織的功能?存在哪些問題?以及如何促進其有效的發展?基於此,本文從歐美國家公益創投的含義 出發,聚焦江蘇省A市公益創投實踐的個 案,分析A市公益創投的現狀與成效,揭 露其存在的問題,最終為公益創投的發展提供對策建議。
作者 : 李權財、崔萌
關鍵詞 : 公益創投、社會組織、政府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