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期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10年回顧與前瞻(2019年12月)
身心障礙輔具補助簡政便民——以新北市輔具超音速計畫為例
壹、前言與動機
自民國 88年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 定,訂定了「身心障礙者醫療及輔助器 具費用補助辦法,全國正式開始了身心 障礙輔具補助,過程中經多次補助標準 表修改,增修部分補助項目、補助金額 與補助對象。民國101年因應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之修法,補助辦法亦修改 為「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 醫療輔具補助辦法」。20年來輔具補助 項目增加,輔具項目定義規範逐步明確, 輔具評估亦由早期僅需醫師診斷,改為 依不同輔具項目分工,輔具評估由相關 科別醫師、治療師、輔具評估人員、聽 力師等負責。專業人員的介入目的也從 早期的福利把關,進化為以專業服務提 升輔具的適用性。
20年來輔具補助涉及專業服務面已 明顯進步,但是涉及補助請款的行政流程仍停滯不前,甚至普遍反映更加繁瑣。 101年起輔具補助增加需先核定才能購 買,有別於以往直接購買檢附評估報告 書請款的方式,多了申請核定的步驟。 請款方式亦停留在身心障礙者需先墊付 全額,再檢附購買憑證自行送件請款, 造成低收入戶雖有補助,但經濟拮据難 以墊付款項,以致無法購買輔具之憾。 輔具補助項目規格規範詳細,但也導致 民眾請款時需檢附文件增加且複雜,有 些需檢附保固書,有些需醫材字號,有 些需驗證報告,有些需訓練計畫…。眾 多細節規定皆需一一詳閱補助基準表, 造成民眾與第一線窗口作業困難,文件 疏漏需重複退件影響行政效率。
新北市政府自106年起開始推動輔 具超音速計畫,將輔具補助流程簡化, 將身心障礙輔具、醫療輔具、長照輔具 跨機關整合,引入特約廠商公私協力, 並開源二手輔具流通擴大市民參與捐贈, 大大提升輔具補助後端請款服務的效率。本計畫並獲頒國家發展委員會108 年第 二屆政府服務獎,其推行經驗實可參考 借鏡。
作者 : 張錦麗、林昭文、徐綺櫻、楊忠一
關鍵詞 : 輔具、身心障礙、長照、特約廠商、超音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