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期 社會福利服務契約委託體制(2019年06月)
減低未成年子女面對高衝突父母離婚之傷害
引言
近幾年來,作者以外聘督導的身分, 有機會與法院家事調查官以及家事服務處 社工員一起學習如何協助未成年子女因應 父母離婚衝突危機,也曾擔任法院主辦的 親子監護訴訟說明會的講師,提供兒童發 展資訊,提醒經歷過高衝突並決定分手的 父母,在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過程, 能盡量減低子女的創傷。強調「減低」兩 字,主要是希望父母能清楚意識到,當家 庭分裂破碎時,對子女的傷害是必然的, 尤其是處於依賴階段的兒童。但若我們能 對陷入困境的所有相關人多一分理解與同 理,或許能減少彼此傷害的程度,也有可 能讓無可奈何的人生困境成為個體成長的 契機。
破碎的婚姻除了對子女的影響之外, 對父母本身也是巨大的失落創傷。情緒複 雜強烈,會因分手情境而各有差異,可能 是憤怒不平、受害自憐、羞愧罪惡、無力挫折、悲傷沮喪、憂鬱、以及對未來焦慮 恐慌等,這些感覺有些是外顯的,有些可 能是潛藏的,不一定能被意識到,卻會在 暗處裡實質影響生活適應。無論是主動決 定離去的一方,或是被分手的一方,婚姻 結束的過程,兩方都受傷,父母可能陷入 強烈痛苦中,無暇他顧,看不見自己,看 不見怨偶,也看不見驚嚇恐慌的孩子。孩 子的感覺情緒除了容易被衝突中的父母忽 略之外,令人憂心的是,子女容易成為受 傷脆弱的父母想要連結的力量,增強自己 的優勢,藉以攻擊對方,或成為彼此角力 的戰場,這對子女的傷害更大。
本文論述內容包括:高衝突父母對未 成年子女的傷害、持續家內衝突對子女的傷 害大於父母離婚、子女面對高衝突離婚父 母的困境、如何避免離婚訴訟過程讓子女更 受傷、評估監護權的標準等重點,分別舉 證論述,呼籲處於高衝突中的父母、法政、 以及相關社會工作者,一起重視陷入家庭 崩解的未成年子女之權益與身心調適。
作者 : 汪淑媛
關鍵詞 : 離婚、未成年子女、親子離間、親職監護評估
作者 : 汪淑媛
關鍵詞 : 離婚、未成年子女、親子離間、親職監護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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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