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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期 社會福利服務契約委託體制(2019年06月)

日本長照領域之「生活自立支援」與「零身體約束」

壹、前言


我國長照界近年推動的「生活自立支 援」照顧模式,是取經於日本。日本推動 模式是以「尊重個案」為根本精神,其立 法根源可追溯至 1947 年日本《憲法》下, 明文規範「尊重國人」的基本理念。承襲 《憲法》尊重國人的精神,2000 年修改 的《社會福祉法》明定:需活用個案的身 心機能,不過度提供服務與協助;需尊重 個案的想法,連結個案所需的服務;此已 明確道出日本社福界與長照界需秉持「生 活自立支援」精神從事相關業務。同樣於 2000 年實施的《介護保險法》更將「尊重 個案」與「生活自立支援」揭示為立法目 的。2001 年厚生勞働省公告「零身體約束 辦法 ( 註 1)」,禁止長照服務機構約束個 案,2006年實施《防止虐待老人法(註2)》 更規範長照服務機構若是違反「零身體約 束辦法」之相關規定,輕易約束個案身體, 一律視為虐待老人。2007 年修改的《社會 福祉士與介護福祉士法 ( 註 3)》增訂「社會工作師與長照工作師 (註 4) 需以維護個 案的尊嚴為前提,協助個案提升自理日常 生活的能力,站在個案的立場,秉持誠實 的態度執行其業務」(徐明仿,2018)。 
談及日本「生活自立支援」照顧模式, 不可避談的另一個照顧理念是「零身體約 束」。因為「約束個案身體」的行為,不 僅是抵觸日本《憲法》之尊重國人的精神, 也是抵觸《社會福祉法》揭示的「協助個 案維持有尊嚴的生活」,同時亦是抵觸《介 護保險法》之「尊重個案」與「生活自立支援」之立法目的。厚生勞働省(2001) 直言,推動生活自立支援照顧模式的第一 步,就是「停止約束個案」。
本文主要探討厚生勞働省於2001 年 公告的「零身體約束辦法」,分析日本如 何向國人宣導,如何教育長照服務人員翻 轉固有的照顧理念,理解「停止約束個案」 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引導長照服務機構與 長照服務人員跨出第一步,學習「取代約 束」的其它人性化照顧方法。

作者 : 徐明仿
關鍵詞 : 長照領域、生活自立支援、身體約束、零身體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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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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