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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期 重大疫災與危機處理(2003年12月)

探討個案管理概念與實務過程

在1970 年代後個案管理一詞成為人類服務行業中一個很流行之名詞,不論在心裡衛生,身心發展障礙,愛滋症病人之照顧,老人殘疾者之長期照顧,移民服務或兒童福利之文獻中,都經常出現。到了1980年代討論個案管理方法之應用變成非常普遍,最主要之原因是複雜之經濟組織改變迅速,人類服務專業之服務輸送體系失去功能,不能滿足大多數案主人口之廣泛性與全面性之生活需要,政府及私立機關有許多各種不同之服務單位擁有財政資源與服務人力,但所提供之人類服務都是片段的、零碎的、重複的,與彼此不相關連的,因此個案管理就應運而生,要將服務焦點及決策方式由服務提供者與專業者之主觀操作上轉移到案主之需要層面上做通盤之考慮與調整,這種概念之個案管理突然在保健照顧、社會工作、司法行政,甚至於汽車修理行業都同時出現。各個行業要提供一套完善之專業服務給予一個很複雜之案主人口群,過了一段時間要檢討其財政負擔,或個人消費,各個行業都在尋找一種可用的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服務成本,提供較完善之專業服務與人類照顧。

在1980 年代初期,因為美國聯邦政府及州政府之社會政策與財政改變,提撥援款給各州人類服務之優先次序也跟著大幅改變,尤其要降低機關式之照顧,增加社區式之照顧服務。對於州立精神醫院,長期安養與療養機構,智障病人之收容機關,多重殘障之兒童收容所,青少年監獄等等大型之機關照顧都要更改為戶外安置與社區照顧。當時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之概念與實施增加了許多失業人口,擴張了貧窮之案主族群,造成更複雜之社會問題。在社區上增加了許多無家可歸之無業遊民,愛滋症(HIV 及AIDS)之慢性病人,以及需要長期照顧之老人。他們的生活需要得不到適當之滿足,極需個案管理之干預處理。

在1990 年代,個案管理之實務開始演化,由於保健照顧之急遽變化,尤其在管理式醫療照顧出現後(Managed Care 跟Case Management 不同),在私立之健康維護組織(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與公立之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方案中(Medicare and Medicaid)都要求醫師及有關之醫療專業人員採用管理式醫療照顧來節省醫療資源。當時個案管理之角色係為協助病人尋找較為經濟便宜之醫療照顧,但目前卻是不惜代價要找到適當之治療照顧。這種演化逐漸使個案管理師變成「代言人」之角色。在某些案件中,個案管理師成為那些弱勢者之領導,擔負尋找資源與服務,教育案主以及授權病人案主之自立自主,以及預防身心疾病之發生。

個案管理師之任務反射出複雜之服務輸送體系失去應有之功能,需要協調來滿足許多案主之需要。尤其在適當之收入,廉價住宅,醫療保健之提供,適當之職業訓練及安置工作,適當之社會支持,適合案主之社會文化環境等等現實之生活需求都需要個案管理師之協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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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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