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期 青少年福利與發展(2003年09月)
兒童性侵害案件中的專家證人與兒童作證
去年發生在台北縣的顏小妹妹的性侵害案件不起訴乙事,經由媒體的報導而引起社會大眾的紛紛議論,以及社工界的關注與回應。若以該事件作為教材的話,其實有很多可以討論的議題,如果是從法律層面來看,包括:當舉報孩子遭受性侵害,是否就等於實際遭受性侵害?不起訴是否就等於無罪?而起訴了是否就等於有罪?無罪是否就等於性侵害事件未曾發生?有罪是否就等於發生性侵害?以上這幾個問題看起來很簡單,但是在實務上卻有很多的爭議與討論。兒童在性侵害案件中的證詞是否可以被採信?作為助人的專業者在這類案件中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專家證人對於性侵害案件可以提供怎樣的意見?而社會工作在這類的案件中應如何展現其專業的角色與功能?這些都是需要加以探討的議題。
因此,本文擬以美國在兒童性侵害案件中(以下所稱兒童性侵害是指未滿18 歲的兒童及少年所遭受的性侵害)之專家證人與兒童當事人作證的文獻與經驗作為參考,首先由探討在法庭上如何呈現科學證據的一些概念、專家證人的角色與作證、並進一步討論兒童作證的爭議與可信度,最後提出幾項對於台灣社會工作專業發展的啟示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