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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期 青少年福利與發展(2003年09月)

警察機關防制少年事作作為

臺灣社會結構急遽變遷,呈多元性發展,傳統道德觀念式微,功利享樂主義思想盛行,致使青少年價值觀嚴重扭曲,在缺乏自制、父母疏忽管教與欠缺關懷、不良媒體傳播或同儕之誘使下,極易迷惘沾染不良習氣,導致網路援交、從事色情性交易、吸食搖頭丸飆舞、集體飆車搶奪、傷人等問題日趨嚴重。

依據國內外犯罪學者與犯罪矯治實務專家研究結果,皆發現少年觸法或虞犯行為如果處置失當,愈早進入少年犯罪矯治機構,則其未來成為累犯的機會愈高,愈難改過遷善。基此,如何有效預防少年犯罪行為,已成為當前我國刑事政策、教育政策甚至是社會政策上相當重要而迫切的課題!行政院為解決當前青少年犯罪問題,已於91 年11 月7 日核定成立「青少年事務促進委員會」,組成跨部會協調機制,並責成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研提「青少年政策推動方案」,其中警政署須配合推動有關青少年犯罪預防政策及措施,以降低青少年犯罪之質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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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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