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期 自立生活(2018年12月)
自我主導的個人協助:歐洲國家經驗的啟示
壹、前言
許多的身心障礙者在日常生活中,不論是居家生活活動,或是就學、工作、休閒、文化、社交等等社會參與活動,若缺乏充足與適當的協助,將無法實踐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確保的平等人權。障礙者難以自立生活的二大關鍵是環境的不可及(inaccessible)與支持協助的不適切,這二個層面的改善,因而也是自立生活運動的推動主軸。自我主導的個人協助,便是在這樣的脈絡下產生。有些國家採取個人預算制度,有些採取現金給付,有些則是綜合二者。
本文針對荷蘭、德國、比利時、法國、英國、瑞典等六個歐洲國家自我主導的個人協助政策,介紹其發展背景與實施目的,並且由對象與人數、地區差異、給付可運用範圍,以及給付水準等四個層面,進行比較分析討論,以期作為國內推展相關政策措施之參考與借鏡。
關鍵詞:自我主導、個人協助、個人預算、自立生活、身心障礙者
作者:王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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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9/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