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期 兒童權利公約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2018年06月)
我們的事,我們要參與——紀錄支持智能挑戰者參與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易讀化的歷程
壹、前言
聯合國於 2006 年通過國際身心障礙 者 權 利 公 約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至今已超 過 10 個年頭。臺灣雖非聯合國的會員國, 但馬英九總統已於 2014 年 8 月正式簽署, 並於立法院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 行法」,於同年 12 月 3 日正式實施,為 國內簽署的第 6 個國際人權公約,宣告臺 灣將與國際接軌、調整國內各項法規、政 策與措施,呼應國際對於身心障礙者人權 的關注與提升。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 會(以下簡 稱「本會」)自 1992 年成立至今,二十 餘年來,從致力爭取與改善智能障礙者全 面性、全生涯的權益與福利之外,在歷次 身心障礙者權益相關之法令制定或修正之 時,亦積極投入參與。並於 2004 年以臺 灣智障者家長總會之名義成為國際融合組 織 (Inclusion International) 附 屬 會 員, 正 式與國際智能障礙自我倡導團體接軌、彼此學習如何協助能智能障礙者邁向更自主的人生。2008 年則開始執行心智障礙者 自立生活支持服務計畫,計畫對象包含智 能障礙者及自閉症者。執行過程當中看見 參與計畫的心智障礙青年 ( 以下簡稱「青 年」) 過去缺乏意見表達的機會,對於個 人生活亦存在著感知與想像方面的限制, 經過 3 年的計畫過程,除了青年逐漸更加 有勇氣與自信表達自己之外,從旁協助、 鼓勵青年表達的支持人員 ( 以下稱「支持 者 」), 也 同 步學 習 支 持 的 技 巧 與 方 法, 陪伴青年嘗試與擴充其生命經驗,並促使 青年學習理解自己的想法與感受。2010 年 智總赴德國參加第 15 屆國際融合組織大 會,當年度大會即以“Transforming Rights into Action ─將權利轉化行動”( Inclusion International, 2010) 為 討 論 主 軸, 其 中 表 達的一個最重要的精神即是障礙者有權利 參與、及決定有關自己的所有事務,自己 的事不應由別人來代表決定,亦即無論存 在何種限制,障礙者的自我決策均應被尊 重,在平等的基礎上這些限制都應透過相互理解、合理調整來協助去除。此時臺灣的心智障礙者仍未有機會認識或理解國際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及該公約與自己 之間的關聯性。
當國內於 2014 年底通過身心障礙者 權利公約施行法之後,障礙研究與社會福 利領域、及其他障礙特性的族群都開始針 對此一權利躍進之重要里程碑,展開對話 討論時,這個關乎所有障礙者權利之公約 內容,卻如天書般難以與心智障礙者的生 命經驗相互連結,甚至連服務心智障礙者 的支持者或家屬,都無從認識 CRPD,主 要原因在於國內針對 CRPD 的條文本身並 不符資訊近用的特性;另外,多數服務心 智障礙者的工作人員、或家長即使能夠閱 讀中譯條文,但對於充滿法律專有名詞的 公約,其蘊含的意義仍未能參透。
環顧全球,除了聯合國已出版 CRPD 英文易讀版之 外,其他國家如日 本、韓 國、荷蘭、匈牙利…等也都陸續出版各語 言的易讀版本;以及在國際地位上與臺 灣有著相似處境的香港,亦由一個以心智 障礙者為主體組成的組織─「卓新力量」 (Chosen Power Hong Kong) 透過組織成員的 討論、並進行易讀轉譯,試圖將此重要資 訊傳遞給該地的心智障礙群體、家長、工 作人員、及一般的民眾,協助瞭解 CRPD 與全民的關連性及影響。香港不因其國際 地位的限制、仍然積極跟隨國際發展而努 力的精神,給予本會反思在國內推動的不 足以及該努力之處。再者根據 CRPD 精神「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之主張, 本會也認為對此公約之全面性規約內涵, 也不應忽視心智障礙者的參與。所以,在臺灣 2017 年即將提出第一次國家報告之前,本會希望可以回應 CRPD 之精神,邀 請青年共同進行障礙權利議題的討論,並 結合本會「CRPD,讓我們懂 !—我們的事, 我們要參與 !」計畫,製作符合臺灣脈絡 的 CRPD 繁體中文的易讀版,作為將該公 約的意義、精神、與內涵帶入心智障礙群 體及其關連群體的基礎文本。本文將說明 青年覺知、並討論障礙者相關權利、認識 CRPD、以 及 在此 之中, 青年 與支 持 者、 本會一同產出 CRPD 繁體中文易讀版的歷程。
關鍵 詞: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易讀(Easy Read)、 心智障礙、權利模式(Human rights model)
作者:林惠芳、翁亞寧、高雅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