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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期 特刊(2002年12月)

社區組織參與鄉村發展模式之初探:公民社會觀點的工作模式

台灣地區實施社區發展工作,迄今已有三十多年的歷史。近年來農政單位開始在鄉村地區推動「農村社區實質改善計畫」,民國八十四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也加入了社區工作的行列,大力推展「社區總體營造」計畫。一時之間社區工作如日中天,許多民間的社區發展組織或文化工作團隊,如雨後春筍般在各地區成立,各色各樣的社區活動更如火如荼的展開。

在社區工作如火如荼進行之際,從事實際社區工作的專家們,也不定期的舉辦研討會以交換心得與經驗,並出版論文集(如:宜蘭縣立文化中心,一九九七;台灣省手工業研究所,一九九七)。這些文集介紹各社區實務工作的步驟,可以提供從事社區研究很好的背景資料。

綜合現有的國內研究,可以發現實務報導的出版品數量頗豐,且多側重個別社區經驗的介紹,社區工作過程的學術研究著作則明顯的較少。在這些有限的學術性論文中,學者們多注重觀念的描述與澄清,例如:潘淑滿與楊榮宗(一九九七)就曾介紹了六十年代歐美草根社區組織運動,包括阿凌斯基、女性主義以及解放神學。此外,一些研究生也開始從學術的觀點,客觀的剖析不同社區發展工作的進行方式。例如,在個別社區的過程分析方面,陳郁君(一九九三)以宜蘭的三個社區為例,分析鄉村自發性社區組織形成的因素。她發現,社區的抗爭組織(如反核團體)中,參與的菁英份子可以凝聚社區居民的問題意識,並提供組織的資源;社區組織則扮演跑腿、募集資源、化解紛爭等的角色;而社區的文化組織則可提供經驗與聲望。她也指出,鄉村社區既有的組織原則,是社區組織形成的基礎,然而其動員的程度,要視其議題受重視的程度而定,而地方菁英的態度是決定議題受重視程度的依據。

洪佳穗(二○○二)針對一個鄉村社區,觀察社區居民對其社區產生自主環境管理意識的過程,發現基層社區組織可以透過外來的協助,動員社區的居民,增強他們解決問題的能力,大家同心協力,而慢慢達成永續發展的目標。

蔡佳璋(一九九八)則以台北縣鶯歌傳統產業為例,說明地方發展的推動模式。他指出,產業振興的推動有有四個步驟,包括:新形式產業活動環境之營造、促進基礎產業升級(如建立品牌)、推動地方特色產業以及建立形象商圈、以及與文化活動結合,帶動產業效應(農產品促銷)。而這種產業振興樣貌,極有利於社區的永續發展。此發展模式,在其他的社區中也屢見不鮮。例如,宜蘭蘇澳的「白米社區」(Lai, 1999)與「三義木雕村」都是很好的例子。

除了產業發展模式之外,社區組織參與鄉村建設的方式還有不同的模式(如聚落保存,老鎮新生),有待在現有文獻報導中詳加釐清,並加以歸類區別,並進一步以實際的社區工作成果為例子,以呈現不同的發展模式。因此,本研究乃決定以雲林縣的湖本村作為樣本社區,從事深入的個案研究,利用綜合性的方法蒐集湖本社區相關的資料,使用的方法包括檔案分析、深入訪談、以及觀察法。

本研究除了致力於相關網站資料、報紙、公文以及各種文宣資訊的蒐集,並加以比對分析之外,更積極參與個案社區的相關活動,例如公聽會、記者會、以及當地社區所舉辦的各項活動,因此得以親眼目睹一些關鍵事件的發生。經過許多次的接觸、參與社區活動,以及與相關人員的訪談,研究者對湖本社區的發展歷程有了相當程度的掌握。本報告所述,為研究計畫開始迄今觀察所得的結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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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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