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期 保護性社會工作(2016年12月)
臺灣家暴庇護安置服務:城鄉差距的再現與對策
庇護所是家庭暴力防治資源網絡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除了保護家暴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與提供基本生活所需,更能提供許多支持,以強化被害人保護自我與脫離暴力關係的能力。
我國第一個庇護所是1992年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天主教善牧基金會成立的安心家園。1998年家庭暴力防治法將庇護安置服務列為地方政府法定服務項目後,勵馨基金會也開始投入該服務,而且目前是臺灣承接最多縣市政府受暴婦幼庇護安置服務的民間團體。
依我國的行政區劃,地方政府可分為直轄市、省轄市和縣等三類。直轄市包括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和高雄市,其中臺北和高雄各於1967和1979年升格為直轄市,2009年地方制度法修訂之後,臺中縣市、高雄縣市、和臺南縣市於2010年12月25日合併升格,後來桃園縣也從2014年12月25日升格為桃園市,社會上常以「六都」稱呼上述直轄市。省轄市包括基隆市、新竹市、和嘉義市,縣則包括宜蘭、新竹、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屏東、臺東、花蓮、澎湖、金門、和連江等縣。
檢視各縣市人口分配和家暴通報案件數(詳表1),2015年六都人口占比為68.91%、家暴通報案件數占全國總數之69.51%,省轄市人口占比為4.58%、家暴通報案件數占全國總數之4.39%,縣人口占比為26.51%、家暴通報案件數占全國總數之26.10%,各縣市人口和家暴通報案件數占全國總數比率之差距都在1%以下,再次驗證了家庭暴力的發生並無城鄉差異。
而根據林萬億和吳秉慧(2011)的分析,五都(當時桃園市尚未升格)的形成,並沒有解決縣市資源明顯落後的問題,只是將部分縣市位階提升、擴大贏者圈的範圍,結果,輸者圈人數和資源配置減少,再次被邊緣化。那麼,我國的庇護安置服務是否也存在著城鄉差距呢?以下就臺灣庇護所發展、服務概況、與勵馨經驗等面向討論之,最後提出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