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期 本土化、國際化與社會工作教育(2016年09月)
社會工作實習制度的精進——以臺灣各大學社工系學士班為例
社會工作是一個行動取向的服務性專業,其教育目標在培養能實踐和發展專業的人才,而實習課程是各社會工作系所專業教育中的必修課程。目前社會工作學系學士班和碩士班都有實習課程,基本上學士班的教育應屬綜融性質(generalist),碩士班的教育應屬特殊性質(specialist)。陳麗欣(2009)的研究發現,臺灣社工系大學畢業生在比較實習前後對自己在專業勝任能力之完備度的看法時,發現絕大多數項目上之分數略有增加,顯示實習之後專業勝任能力確有所提升,但達到顯著性改變者則不多。
社工專業勝任能力是靠專業知識、技能和倫理三者充分整合,其中特別是技能需靠實際的練習。然而一直以來,筆者常聽聞機構抱怨社工畢業生的專業勝任能力不足,也常聽聞機構抱怨學校的實習課程不足以滿足實務的需求,機構期待社工畢業生很快能上手,然短短的實習時間是不足以做到的。另外,也曾有學生抱怨其實習機構提供不利的學習環境,讓他找不到專業的價值。筆者(莫藜藜,2007)在探討臺灣社會工作學科教育的發展與變革的需求時,也曾提及社會工作教學的問題和困難之一是實習課程的困境,包括:通才化教學與專精領域實習、學分數、時數、基本要件與標準、學校師資與機構督導條件、學生過多、合適機構不足,以及學校與機構之合作等。這些問題,是否可能從改善現今之實習制度著手?本文擬從大學學士班實習課程的安置方面談起,至探討實地實習的制度設計,以及未來待精進的一些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