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期 臺灣社區發展50年—回顧與前瞻(2016年06月)
社區志工參與服務動機之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近年來,志願服務工作在全世界激起澎湃的浪潮。許多人以加入志願工作活動與服務為榮,引以為傲。許多志願服務工作者在心態上往往是以「勤勞的傻瓜」自居、或是以「歡喜做、甘願受」的哲學來做座右銘。
在社區工作中,志工對社區組織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以關懷據點為例,從送餐、電話問安、活動帶領及參與、餐點製備、器材整理等、皆需要志工的參與才能順利完成服務的工作。因此,志工的投入與服務參與,對社區組織而言,實乃最珍貴的資產與執行社區服務的動力來源。
志工參與社會福利機構服務的原因很多,例如,增進人際關係的機會,認同機構的目標,提升學習與受教的經驗,機構提供具有挑戰性的活動,增進生活的廣度、打發時間等…(Clary & Snyder, 1990; Gidron, 1984)。然而,究竟社區發展協會的志工與社區中的個人或團體為何要加入志工?加入之後會對自己個人有何益處?本文將探討上述議題的答案。綜而言之,本文之主要動機,是在探討志工參與社區服務的動機,對志工本身帶來哪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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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