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期 臺灣社區發展50年—回顧與前瞻(2016年06月)
跨越半世紀——社區發展 5.0
「社區發展」一詞,對於國人是一個不甚熟悉的名詞,然而對於「社區」一詞,卻是人人朗朗上口,十分親切又熟悉的名詞。其間所顯現的反差,也正突顯出我國社區發展當前的困境-看似熟悉,但概念模糊;有心參與,卻不知如何下手。聯合國將「社區發展」一詞界定為「一種過程,民眾自己努力與與政府當局合作,以改善社區的經濟、社會、文化環境,把社區與整個國家的生活合而為一體,俾其對國家的進步克盡其最大的貢獻」(引自徐震,2004)。回顧臺灣地區社區發展歷史,我國推行社區發展工作,始自民國54年,行政院在「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中首次將「社區發展」納為社會政策七項工作之一;隨後,並在民國57年制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作為各級政府、民間社區共同推動社區發展的指導方針。民國57年臺灣省政府訂定「臺灣省社區發展八年計畫」(後改為十年計畫),以推行社區發展工作,並明定三大工作領域:基礎工程建設、生產福利建設、精神倫理建設(李易駿,2012)。這段期間是社區發展的起飛期,政府編列大筆社區發展預算,而業務推動多屬由上而下,並且偏重硬體建設的發展。
民國80年因應政府解嚴,原係指定式的社區組織(社區理事會),改為依人民團體法籌組的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的運作回歸到在地居民。民國85年,社區照顧理念興起,政府大力推動福利社區化工作。民國91年所推動的「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民國94年「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等,使「社區」在政府施政上再次獲得重視。歷經這幾波的社區政策轉折,轉眼間,社區發展已在我國社會足足推動逾半個世紀。
因此,本文試圖就我國當前社區發展工作現況,反省當前社區工作的困境與挑戰,據以規劃未來社區工作的政策願景,從而提出未來工作的策略與目標,期待社區工作能與時俱進,隨著工業4.0的到來,在歷經50年的推動之後,也能大步向前,進入社區發展5.0,為更美好幸福的臺灣社區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