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第153期 建構長期照顧服務體系(2016年05月)

醫院高齡志工退休可乎?

世界衛生組織在2002年提出活躍老化的概念,各國紛紛提出高齡相關政策並積極推行,「健康」、「社會參與」以及「社會安全」成為老年生活主要三大目標(葉至誠,2012)。然而,隨著人口結構改變,高齡少子化成為已開發國家面臨的一大挑戰,特別在社會參與上出現「老人服務老人」的現象,故高齡人口成為志願服務招募之人力來源。

根據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2014)的統計,目前從事志願服務之志工團隊有26,575隊,志工人數達920,368人,其中65歲以上高齡志工共有142,312人,占全國總志工人數約15%(相較於2012年成長2%);50-64歲中高齡志工共有281,554人,占全國總志工人數30%(相較於2012年成長2%)。由此可見,中高齡人口成為臺灣志願服務主力。這群時間彈性、知識、技能、社會經歷豐富的高齡長輩自職場退休後,平均有10-15年的時間可以從事志願服務,在志願服務參與過程中不僅可以自我滿足,也協助組織提升服務品質、解決人力資本不足的問題,尤其在中小型組織。然而,隨著服務品質、績效管理的概念引進志工領域,特別是近幾年在醫療領域的志願服務開始要求滿意度、考核、服務品質、病人安全等,以及醫院評鑑也將志工管理與運用列入醫院評鑑條文中。組織運用高齡志工不僅是社會參與場域的提供,也開始思考高齡志工運用的適用性與安全。在實務上,對於高齡志工退休的討論也成為新興議題。

本文旨在探討醫院志工與就醫民眾對於高齡志工退休制度的看法。志工為本制度推行的直接影響者,志工本身隨著年齡的增長勢必遇到去留的問題,過去沒有正式高齡志工退休制度時,只能黯然離隊。隨著高齡志工退休的議題興起,本研究嘗試透過問卷量表來調查此兩類受訪者對於制度的想法。

附加檔案下載
查看更多
發佈時間:2017/05/08
網站導覽 購買資訊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served

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聯絡電話:02-26531949| 署本部位置圖

建議瀏覽器:Chrome、Firefox、IE10以上版本(螢幕最佳顯示效果為1280*960)

目前瀏覽數: 387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