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期 企業公民與社會責任(2015年12月)
社會企業推動社區經濟改變偏鄉命運
人群集中的原因在於方便交換彼此的生產與服務,一方面讓大家可以更有效的大量生產降低成本,同時可以換取更多的生活物資,因此人群集中可以支持經濟活動,而經濟活動又鼓勵了想要過富裕生活或擁有經濟機會的人向都市靠攏,促成交通便利空間腹地較大的生活社區,朝向大型化、人口與資源密集化、商貿服務化發展,經濟發展與大型化都市化發展形成雙向互利的互動關係。
當然,當一個大型都市累積夠多的生產與服務產能時,便會激發跨都市的交通建設,促進都市間的產品與服務的交換,又更進一步的強化都市的聯結與商業活動的擴大,形成更大的經濟社會與便捷快速的都市交通,依此原則發展,所有國家社會一心一意想要促進的工商經濟發展,同時也必然推動了區域都市、都市交通網、跨國都市、跨國交通的形成。這一路發展下來,經濟發展讓社會資源分配、社會基礎建設、工商機構或活動、居住人群等,愈為集中於都市區域。
此時,如果將眼光移轉到不在這個便利交通網的偏遠或農業社區,這些不受到社會關注交通不便的舊社區,不但生產資源與物資必須向附近的大都市移動,當然也就產生經濟機會相對衰退,進而促成社區人口因為追求經濟機會而外移、在地的傳統工藝式微、社區的生活方式與房舍資產被忽略凋零等問題:近些年來,世界各國共同面對的社會議題,如:青年就業困難與實質薪資降低、社會財富分配兩極化、都市房屋價格與家庭收入背道而馳,不論工業出口成長多大,社會基層卻無法受惠;這些事件乍看彼此不相關聯,然而其整體現象背後所隱藏的社會結構失衡與社區經濟失序、主流社區與偏遠社區彼此不相互利的依附關係,應該有相當的關聯。
囿於政府公共投資建設與工商活動集中於都會區,讓都市與偏遠社區間的互倚關係,明顯的傾斜或非互惠關係的發展,以至偏遠或特定生活條件的社區,人口外移老化、社區自然日漸凋零落破,既有的社區文化或生活型式消逝。
都市與相對偏遠孤立的“社區”之間,必會形成不同性質的相互依賴關係,以交流彼此所需的物資、人力、服務等不同型式的消費;工商與都市發展不必然要犧牲偏遠社區的生活品質,偏遠社區因為被現代工商活動所遺忘,反而保留些許的獨有資源,以及現代都市人享受不到的社區體驗(包括生活環境與生活步調)。一些有反思能力的社區經濟組織,採取以社區活化為本位的經營設計,達到經營者獲利,同時又創造社區共享與環境保育的“活化環境企業”(business enabling environment)(Scott K. & Ruth C.,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