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期 性別平等(2015年03月)
優勢原則運用於新住民服務的回顧與評析
早在1980 年代起,臺灣即受到全球化與臺灣女性經濟和婚姻自主的情況影響,形成所謂的跨國婚姻移民現象(潘淑滿,2013)。近年來,臺灣的跨國婚姻移民人口仍在持續增加,依據移民署的統計資料,截至2014 年6 月底,女性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人數已超過45 萬人,而她們也逐漸成為臺灣另一個重要族群-新住民。
這些來自於不同社會文化、生活環境、成長背景之女性東南亞籍及大陸籍新住民,在透過婚姻仲介等不同管道方式進入到臺灣社會後,經常會面臨各種生活適應上的考驗,他們必須面對來自家庭、社會、自我認同等多重困難的挑戰,且社會大眾在看待新住民時,習慣從問題取向出發,當前臺灣社會、官方言論、媒體報導以及文獻研究傾向「過度問題化」她們在臺生活的經驗(王翊涵,2011),將她們視為社會上的弱勢族群,忽略了新住民本身的優勢及能力,相對地,當社工員在提供新住民服務時,非問題取向的介入就成為服務立基以及服務過程中的重要價值。
澎湖縣新住民服務中心自2007 年以來,使用優勢觀點提供服務,並已透過社區訪查、社工人員定期團體督導、深度訪問新住民等三種方式確立服務的有效性,實務經驗中發現新住民經由此服務模式的處遇,特別能夠獲得正向的自我肯定、人際支持,對自己的移民歷程做整理,同時正向的迎向未來(戴世玫、邱智裕、歐雅雯、趙順達,2010)。然近年來在服務新住民過程當中,仍會遭遇到新住民與社工員個人價值相悖的情境,社工員本身或許難以察覺到,但透過每次外督討論的機會,得以重新回歸優勢觀點原則的脈絡,反思社工員之自我信念與價值觀,從而累積以優勢觀點原則運用於實務工作的默晦知識,與優勢原則運用的成功經驗,並於服務過程,不斷自我檢視和評估。
本文即是依著外聘督導與兩位社工員討論優勢觀點原則在新住民服務運用的脈絡而生,將近三年來(自2011 年起),兩位社工員使用優勢個管經驗予以整理,探討如何運用優勢原則來協助新住民,從優勢原則運用於新住民服務的概念意涵開始,區分在不同的優勢原則下,如何運用優勢觀點協助新住民,並透過案例分享實務情境與介入方式。最後,針對本文所討論的優勢原則經驗予以回顧評析,思考整體優勢原則使用的時機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