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期 社會工作職場安全(2014年09月)
社會工作職場安全——從高雄市政府建構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機制談起
民國102年6月3日午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一位社工人員遭自身所服務的身障個案持鐮刀砍殺,被砍傷的社工緊急送醫救治後無生命危險,但情緒激動、驚恐不已,而砍傷社工的身障個案則被警方帶回警局偵訊。
警方經調查指出,施暴個案40餘歲,領有身心殘障手冊,長期靠輪椅行動,因居無定所,5月間自行向社會局求援,經社工人員協助後,順利地入住一間與社會局合作的旅館,但因個案生活習慣不佳,致使旅館房間經常髒亂不堪,6月2日期滿後旅館便不願再提供續住,然個案誤以為是社工在私底下阻撓,於是在6月3日下午預藏鐮刀,滿懷怒意地找社工「理論」。
這不是社工被攻擊的第一個案件,更不會是最後一個,但社會各界、社工組織、團體,我們除了在憤怒、恐懼之餘,更是不免慨嘆,為何社工人身安全總是不被重視?!相信沒有任何人會質疑,執行業務安全是每位勞動者應有的保障,但基層社工之人身安全遭受到威脅卻是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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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5/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