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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期 年金政策(2013年12月)

「提高基金收益」以健全年金財務:與風險共舞?

根據勞委會2012年10月公布的勞保基金精算報告,即使按現行勞保的「調整機制」[1],5,200億元的勞保基金(2011年底)卻有高達7.3兆元的潛藏債務,並且瀕臨「破產」[2]期限更將提前四年,由2031年提前至2027年(邵靄如,2012:1)。經媒體大幅報導,掀起社會輿論譁然討論,並引發一波波的勞工退休潮;自2012年10月到2013年1月期間,有將近12萬人辦理「一次提領」(非年金)老年給付,勞保基金短期內被「擠兌」的金額即超過1,400億元,創下勞保開辦63年來最大提領潮(自由時報,2013)。

勞保基金即將崩解的新聞,更引發社會大眾對各種職業退休制度之關切。特別是軍公教人員(軍人、公務人員和公立學校教師)退休撫卹制度,不論其現行或法定提撥費率,均遠低於精算後之平衡費率,以致各制度均將在2031年前面臨基金用盡的危機(參表1)。若要維持勞保長期的財務平衡,費率須立即調高到27.84%,軍公教退撫制度的平均費率更應調高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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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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