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期 司法與社會福利(2009年12月)
經濟弱勢家庭自我效能感對社會支持與受扶助年數中介效果之探討——以家扶基金會南投家扶中心單親受扶助家庭為例
貧窮的原因有多種可能,脫貧的方法卻不容易找到及時且立即有效的萬用仙丹。社會資源的投入以協助個人或家庭脫離貧窮已行之有年,然而社會資源的利用是否代表個人或家庭終將脫離貧窮?受扶助者在接受社會資源的協助後有辦法自行脫離被協助的狀態?學理顯示一個人要能夠擺脫困境,除了外在的協助之外,個人內在對於自我的評估,對於自己是否有能力擺脫困境的效能感是個重要的因素。
透過本研究,研究者想瞭解,提供社會支持或社會資源予受助家庭,是否有助於受助者脫貧?探討受助者接受的社會支持與受助年數之間,是否透過受助者之自我效能感而產生影響,以作為未來脫貧方案施行之參考。
研究結果發現,受試者之社會支持主要來自朋友及民間團體,來自配偶的支持最低;在獲得的社會支持類型方面,則以情感性支持程度最高,訊息性支持程度最低。在社會資源利用對社會支持及受扶助年數的中介效果部分,結果發現實質性支持及民間團體支持能透過社會資源利用效能感,降低受助者之受扶助年數。
研究者建議未來政府或民間團體在規劃辦理各項脫貧方案時,應將「教育」的部份納入考慮,尤其是要求受扶助家庭參與教育課程,不只提供實質性的支持,更需要加強提升其自我效能感,強化其自我效能,才能有效達成脫貧方案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