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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期 司法與社會福利(2009年12月)

由個案研究認識ICF——以中高齡低視能者為例

本篇個案研究報告是採用瑞士脊椎損傷研究中心(Swiss Paraplegic Research)應用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簡稱ICF)於復健-服務計畫的呈現方式,並參考法蘭西共和國政府公報(JOURNAL OFFICIEL DE LAREPUBLIQUE FRANCAISE)身心障礙者鑑定標準與補助需求評估指南,期待透過選擇一名由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服務,需求較單純的中高齡視障個案(G先生),分享服務前與服務後的評估,以協助不同專業的第一線實務工作者更具體地認識ICF,進而了解應用ICF 在服務需求評估[1]上,與現有方式的不同處或更為強調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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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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