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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期 長期照顧(2013年03月)

融合北歐平等精神與臺灣經驗的社區長期照顧

一、促進性別平等:本政策能同時且根本地改善家庭照顧者與照顧服務業勞工之處境,創造非低薪就業機會,吸引與支持男女兩性共同承擔家庭照顧責任、與投入照顧工作職涯,促進性別平等。

二、平等與尊重:強調政府與民間非營利團體之間是平等與尊重的關係,且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的提供者與使用者(包括家屬)之間也是平等與尊重的關係,在社區長照的平臺上共決協力,追求雙方之尊嚴、權益、與生活品質。彼此有對等的權利與義務,雙方均不得有身體或言語暴力等侮辱人格或蓄意刁難之行為。

三、服務的目標是促進被照顧者的社會參與及人生實現:而非只是滿足人吃喝拉撒睡等基本生理功能之需要。

四、福利在地化:建置社區化平價、優質、普及的一套照顧服務系統,同時服務老人與身心障礙者,讓男女青壯老幼、鰥寡孤獨障疾者,在社區皆有所用、有所養、有所愛、有所樂。

五、同一套長照服務網,服務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以同一套長照人員服務失能與失智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但給付規格與服務內容應按使用者之不同社會參與需要而設計,且服務人員之職前及在職教育均須包含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認識。

六、重視自主性:在合乎法規與契約的前提下,服務安排須平等尊重服務使用者與提供者之自主性。

七、就業在地化:創造在地中高齡再就業與年輕人口群之非低薪就業機會。

八、人才開發:同步『向下(高職等)』及『向上(中高齡)』求才。

九、人才留任:照顧服務員採用『月薪制』聘僱,以穩定薪資。並建立多項加薪與升遷項目,遵照勞基法規範保障勞動條件。

十、給家屬貼心且實惠的支持:本政策認真面對家庭照顧者的期待,擴大提供社區化的居家照顧、日間照顧(到日照中心)、喘息服務、甚至臨時、夜間、與週末等延伸居家或住宿照顧服務,並貼心提供家屬參加教育訓練或自助團體等活動時,所需要的替手服務配套。

十一、開源與節流:每項服務均不免費而有自付額(類似健保的概念),以緩和政府財政壓力並鼓勵『夠用就好』之觀念,同步開源與節流,讓長照之財源具有永續性。但自付額額度與政府補助額度應定為多少、何時需提高或降低、因地制宜容許差異等,應交由社會討論。

十二、開放與參與:政策制定、執行、與調整過程中,資訊應公開、討論應開放,創造全民常態性參與及監督長照政策、各方利益能討論協商的平臺,即北歐社會民主式福利國家的民主組合共決協力機制。為實踐此理念,本政策也歡迎任何建議,請email:longtermcare.taiw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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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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