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期 長期照顧(2013年03月)
談居家照顧服務人力之因應策略——兼論長期照顧政策的發展方向
「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行政院,2007)的服務對象主要是日常生活功能受損而需要由他人提供照顧服務者,服務目標為「保障身心功能障礙者能獲得適切的服務,增進獨立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以維持尊嚴與自主」,而服務項目包括照顧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機構式照顧與營養餐飲服務等,其中尤以居家式照顧服務為其骨幹。但因老人長期照顧服務是新興且勞力密集的服務,因此照顧服務員人力嚴重欠缺。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長期照顧制度規劃小組(2005)即指出照顧服務員或督導員的招募與留任是照顧服務提供單位的主要經營困境之一。「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進一步推估社區照顧服務員人力需求在2010年為4,890~42,535人;2015年為5,689~49,487人;2020年則為6,564~57,140人(見表1)。若以全部照顧服務員人力需求的推估結果來看,以低時數高推估所得的2015年需求人力為27,201人,與2007年照顧服務人員9,375人相比,平均每年短缺達2,228人,若以高時數高推估的需求人力62,464人來看,每年短缺更高達6,636人。此結果顯示長期照顧各類人力實際從業人員與未來推估所需人力之差距乃是以照顧服務員之供需差距最為顯著(行政院,2007)。
在另一方面,「長期照顧監督聯盟」則認為現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提供的喘息服務,一年只補助十四到廿一天,平均一個月僅九到十四小時,根本不敷所需。呼籲政府在長期照護服務法、長期照護保險法中提高喘息服務補助時數至一年五十二天以上,讓家庭照顧者至少可以「周休一日」,並招募至少十五萬名居服員(朱芳瑤,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