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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期 社會工作人力(2010年03月)

台灣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競合間的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策略

人力資源管理在營利部門是企業管理很重要的一環,營利部門運用各種培訓、升遷制度及獎勵措施,為公司用才及留才,以便創造高品質、創新的產品及銷售績效,為企業賺取更高的利潤。但是在非營利組織領域,組織設立的目的不在謀取利潤,而在服務使命,加上不固定、不穩定的財源,在人力資源管理的投入方面,往往遠不及營利部門的重視程度,甚至輕忽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性。

非營利組織雖然被期待扮演組織先驅者、改革與倡導者、價值維護者、服務提供者及社會教育者等角色,但是若要充分發揮角色功能,主要的關鍵在組織的使命導向、治理效能、充裕的財源、自主性,及是否具備前瞻性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從國內非營利組織實務工作面向的觀察,除少數由企業或政府捐助成立的非營利組織有穩定的財源外,其他需靠社會大眾捐贈的非營利組織,普遍存在募款的壓力及財源不穩定的情況,甚至出現赤字預算,年度計畫縮短,裁減人力,有多少經費做多少服務的窘境。值此情況,政府的補助不論多寡,均為較確定的經費來源。因此,絕大多數的社福團體與政府合作,由政府補助或委託活動或方案,尤其是社工專業人力的補助,雖然非營利組織需編列自籌款,但是普遍仍仰賴政府的財源挹注。因此,台灣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間的互動關係是複雜且微妙的,即便非營利組織擁有穩定的財源及充足的專業人力資源,也大都需要被政府法制規範或需被賦予公權力才能合法執行服務,可見非營利組織脫離不了政府「權控」的範圍,但也促進了公私部門的合作。然而,公私部門間的合作關係卻往往受制於政府採購法、有關法規或制度的限制,或受及時性政績的短期福利計畫所影響,經由年度公開的比案、方案評鑑結果,決定委託或持續與否,加上搖擺不定、難以預測的短期福利計畫,充斥著不確定及不穩定的狀況。尤其在社工人力方面,一方面需要符合政府補助或委託的資格條件,一方面又要擔憂委託的未持續性,社工人力在方案結束委託後的人事處理,及組織已投入的成本等問題。與政府合作與否,形成有風險、進退維谷的兩難狀況。

非營利組織在不穩定財源的境況下,精簡人事幾乎是共同的因應對策,形成社工人員經常性工作過荷及員工高流動率現象,更遑論與公部門較具福利保障的社工人力制度競爭。非營利組織一向關注公部門的社工人力政策,政府一有任何增加社工人力的風吹草動,非營利組織總是喜憂參半,一方面為案主的利益、服務品質可望提昇及政府逐漸重視社會工作專業而喜。但另一方面,開始憂心社工人員向公部門流動,小型組織擔心社工人員向大型組織流動,形成留不住人才、不斷為其他公私部門訓練人才,阻礙組織發展的惡性循環。

因此,本文擬就非營利組織實務工作面向,探討國內社工專業人力制度的發展對公私部門的影響,非營利組織與政府在社工人力層面的競合關係,及非營利組織面臨人力資源管理的挑戰及重要性,以及針對如何提昇專業人力資源策略,以因應公私部門的合作關係及社工人力的流動問題,提出一些討論,使組織更具備競爭力。國內針對非營利組織人力資源管理的文獻及研究不多,且大致引用營利組織的概念,祈藉由本文從實務工作的經驗與觀察及部分文獻的蒐集與看法,引起更多的討論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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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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