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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期 社會工作人力(2010年03月)

老人保護社會工作人力之探討

台灣在86年修正老人福利法,特別增列保護措施專章,同年家庭暴力防治法通過,法中要求各縣(市)設置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開啟了法入家門的時代。老人保護工作發展雖有十年的經驗脈絡可循,但相較於兒童少年保護及家庭暴力防治,國內有關老人保護之各項文獻資料較為不足,而網絡資源明顯缺乏,老人保護受重視的程度遠遠不如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隨著社會結構及道德觀念的改變,各類型的老人虐待已非單一個案或家庭事件,在民國96年老人福利法之修法過程,有關「保護措施」、「經濟安全」及「罰則」等章節做了許多修正,從法令上賦予地方政府對於老人保護工作有更大的使命與任務,期能為長輩的人身安全保障及生命尊嚴,共同建構更完善的保護傘,但徒有法案而未有足夠的社工人力來推動,立法之美意將大打折扣,因此,老人保護之社工人力是值得重視的議題。本文先就目前台灣老人保護工作推動的歷史加以分析,其次探討各縣市老人保護工作的現況,進而推估老人保護社工人力的需求,最後研提建議,以供未來推動老人保護政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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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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