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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期 社會資源開發與倡議(2009年07月)

從客體到主體——如何運用倡議資源讓少年福利工作「轉大人」

本文以筆者在台少盟推動倡議工作與開發倡議資源的經驗為出發,認為社會資源的開發有其政策宏觀面向與觀念轉化的影響作用,並非只是爭取人力及財源、物資分配的問題,同時應善用捲動跨領域合作資源、融入創意思考充權服務對象及工作者的參與能量,以破除因年齡政治對實務工作所造成之困境。尤其是不具選票壓力的青少年,在不符合主流政治利益的前提下,青少年團體辛苦倡議的福利資源再分配並未達到所預期的效果,反而因「問題化」案主的行為或社會關係,使國家更易於將有限的資源集中於解決特殊福利需求的少年身上,鮮少能站在福利制度建立的觀點上通盤考量一般與特殊少年的共同性、普及式的福利需求,並將少年持續排除在各種攸關其權益的公共政策之外,因而使其被視為沒有能力、無法參與解決自身困境的他者,而非享有公民權益的主體,致使少年福利工作難以轉大人。

為使青少年工作發展更臻成熟,民間少年福利團體於2003年6月結盟成立「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從視青少年為準公民的角度出發,針對如何協助青少年順利過渡成為成熟社會公民的立場前提下,提出青少年六大權益做為訴求主軸,以跳脫過去只談弱勢或非行少年的「殘補式」福利框架,進一步以少年全人身心發展所需之權益資源進行整體性思考,突顯現行欠缺以少年為準社會公民的政策處境與資源投資,台少盟並以(一)建構跨世代溝通平台,提升青少年公共參與比例;(二)運用創意推動政策,型塑青少年多元發展及參與環境,協助青少年從被保護的福利服務客體轉化為參與政策的主體。

最後針對倡議資源開發與運用提出幾點思考,包括:倡議資源應著重於轉化社會大眾對服務對象的刻版印象與污名烙印,而非運用資源複製對服務對象的刻板印象,避免使社會資源之爭取將服務對象更加邊緣化與客體化。倡議資源著重於引導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性,並為政府施政資源分配的合理公平性進行把關,同時著重於建構跨領域、跨文化、跨世代的溝通平台,促成新的團體合作關係,藉以強化串連社會資源網絡的廣度與深度,進而型塑社會工作者實踐社會變革的有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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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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