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期 活躍老化(2010年12月)
我國高齡婦女活躍老化的政策探討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2年在西班牙馬德里召開的第二次世界衛生大會中提出「活躍老化」(active aging)的概念,認為老年生活品質的提升,有待生命歷程為活躍老化做好周全的準備。當老人的健康、參與和安全(security)達到最適化(optimize)的狀態,累積充份的社會資本,汲取豐富的、積極的人生智慧與經驗,將內化為一股強勁的力量,貢獻社會造福人群,不但提升個人的生活品質,甚至營造個人的生命價值。由於活躍老化意涵的積極性,加上WHO的大力倡導,目前已成為全球老化政策發展的核心價值與目標。
我國政府考量當前社會變遷與國際發展趨勢,配合社會福利政策綱領、老人福利法的宗旨與辦理原則,研擬「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也以「活躍老化」等為方案主軸,期積極維護老人尊嚴與自主,形塑友善老人的生活環境,強化老人身體、心理、社會參與的整體照顧,使老人得以享有活力、尊嚴與獨立自主的老年生活,實現「公益社會,永續福利」的社會福利政策願景。
婦女為少數團體(minority group),她們的生理結構與生活經驗等和男性是有區別的,因此,在探討活躍老化時應該將婦女視為另一個類屬。本文將由生物心理社會模式(bio-psychosocial model)的觀點,探討變遷社會中我國高齡婦女(五十歲以上者)在活躍老化將面對的課題與需求,提供政策規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