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期 災難管理與社會工作(2010年09月)
災難管理與社會工作
近幾年來世界各地發生幾次重大的天然災害,令人聞災喪膽,如2004 年南亞海嘯、2005 年巴基斯坦與印度邊界的大地震、2005 年美國新奧爾良的卡崔納颶風(Hurricane Katrina)、2008年中國四川省汶川大地震、2010年的海地大地震,每個災難都是損傷慘重。以卡崔納颶風為例,撤離的居民就超過50萬,光是被安置在休士頓體育場(Houston Astrodome)的難民就有1萬3000人(Williams, 2008)。南亞海嘯死亡1 萬0881 人,至少64 萬5 千人生計受損,15萬房屋損害,數千人受傷或失蹤,受影響的印尼人口高達270 萬。汶川大地震死亡人數達6萬9227 人,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8451億元。
依世界銀行2005 年出版的《天然災害熱點:全球風險分析》(Natural DisasterHotspots: A Global Risk Analysis)報告指出,臺灣可能是世界上最易受到天然災害衝擊的地方,因為臺灣約有73%的人口居住在有三種以上災害可能衝擊的地區。首先,臺灣位於亞洲大陸東南緣,屬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的聚合交界處,為世界上有感地震最多的地區之一;其次,臺灣也位於季風氣候帶與颱風行徑的路線上,每年夏季颱風水患等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極為可觀;第三,其他天然災害如梅雨、寒流、乾旱等也造成臺灣經濟上不小的損失(內政部消防署,2006)。
因此,臺灣國民比任何國家更需要充實災難管理知識。臺灣的社會工作者也需要具備災難管理的知能。本文從災難的性質談起,再處理災難管理的階段,之後,依此階段論探討社會工作者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