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期 社會福利行政體系新趨勢(2006年03月)
身心障礙者之輔具服務——以臺北縣輔具資源中心為例
聯合國在1975 年頒布「身心障礙者人權宣言」後,世界各國依循此作為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規劃的方針,最終期能創造如一般大眾般合宜且富足的生活目標。因此,身心障礙者有權力獲得醫療、就業、教育、教養等各方面心理,或是功能性的具體協助。因為有相關服務的介入,促使他們可以展現或補充自己所能,進而融入社會生活。
有關身心障礙者的福利,可從生活各方面的角度來看,但是此篇文章則希望聚焦於身障者生活中最相關的生活輔助器具(以下簡稱輔具)所衍生的福利服務,從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出發,不再如同以往談及身障福利多只關注於經濟生活上的壓力降低或補充,而是縮小範疇去說明輔具服務的重要性。
以下會先大致說明國內輔具服務情形,之後再以臺北縣輔具中心為例說明輔具服務的落實方法,並提及社會工作於輔具服務中的發揮,以及未來輔具服務的展望,期望透過本篇文章,能讓未來輔具服務型態能有更完善的服務方針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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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