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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期 社會福利行政體系新趨勢(2006年03月)

社會福利機構個案分級制度之建構

行銷的概念已被社會福利服務領域接受,但社會工作者提供的「服務」具有獨特的特性,是與以實體產品為主的行銷理念有所不同的。Kotler(1996)將「服務」定義為「一個組織提供另一個體的任何活動或利益,服務基本上是無形的,也無法產生事物的所有權。」Beckwith(1997)則認為「服務」只是某人對某事的一項保證、一種承諾而已(引自李宗儒編著,2004)。」所以,我們可以說社會服務的行銷只是基於行銷原則的應用,並無明顯的主題;換言之,廣泛使用的行銷理念與方法也適用於社會服務行銷。

根據行銷觀念的演進,「顧客導向」與「社會行銷導向」是近來最普遍論及的概念。社會行銷(social marketing)指的是「應用行銷的原則與技術,影響目標對象自願接受、拒絕或放棄某項行為,進而達到促進個人、群體或社會整體之福祉(俞玫妏, 2005 ; Kotler, Roberto, & Lee,2002)。」社會行銷的概念與非營利組織的運作理念非常切合。雖然商業部門銷售產品及服務,社會行銷所銷售的是行為改變,但社會行銷不論在理論或實務中,都與商業行銷領域有密切的連結。社會行銷除了強調以產品為主體的「外部行銷」,即運用產品、價格、推廣與通路,這4P 的行銷組合之外,也重視以管理因素為主的「內部行銷」,更結合服務使用者與提供者溝通互動為主的「互動行銷」,構成一整體性的行銷概念。

不論是顧客導向的行銷觀念或是社會行銷,重點就是顧客價值的重新體認,組織開始了解到開發新顧客與維繫舊顧客在成本上的差異。顧客分級與差異化服務成為顧客價值的一個新觀念,當顧客對組織有不同的價值產生之後,我們對其提供的服務是否也應有所差異。大家開始思考,有些顧客事實上是留住一個就多消耗一分資源。所以,運用「顧客關係管理」的觀念,是希望對既有的顧客提供更好的服務,包括對資訊更精確的掌握與對顧客深耕,而目的無非是希望提供更符合服務對象需求的服務。所以,我們希望顧客關係管理可以幫助我們發掘一些隱藏、未知的關係。

經由個案分級制度的實施,社會工作人員花費在每位個案身上的時間與精力將是不同的,而且這種差異是依據一致性、可溝通的標準來界定。因此,代表社會工作人員個案量的數字只是表象,真相可能是部分的個案不必介入太深,社會工作人員自然不會每天看到自己負擔四、五十個個案而自覺壓力很大。所以,本文嘗試從社會行銷理論中的「市場區隔」與「顧客關係管理」的相關概念,建立社會工作服務領域中「個案分級」的概念,期望藉此協助社工實務工作者釐清個案量的迷思,減低工作壓力,並且建構社會工作服務的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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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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