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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期 社會福利行政體系新趨勢(2006年03月)

從兒童福利發展現況論政府組織再造

1993 修訂通過的兒童福利法明文規定,中央應設立兒童局掌管全國兒童福利業務。然而,兒福法修訂通過後,政府仍遲遲未依法成立兒童局,兒童福利預算與人力未見成長。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於1995 年開始倡導中央應成立兒童局,舉辦園遊會並發動萬人連署,積極拜會相關政府單位與立法委員尋求支持。在多年的倡導與推動下,兒童局終於在1999 年正式成立。兒童局的誕生,使得中央編制更多專人推動兒童福利工作,也讓兒童福利預算顯著成長,台灣兒童福利工作在兒童局成立之後,往前邁開一大步,兒童在社會福利的重要性也大幅提高。

在政府組織再造計劃中,成立不到8年的兒童局,面臨被裁撤的命運,兒童局業務將被整併到「社會及家庭服務司」。根據行政院研考會目前提出的行政院組織架構規劃中,有關衛生醫療與社會福利業務,將整合成立「衛生及社會安全部」,設置8 個業務司、6 個行政輔助處以及5 個附屬機關(含「署、局」單位)。「社會及家庭服務司」的主責工作要項包括: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優生保健、兒童及青少年保健業務、內政部兒童局所有業務、原社會司社區、家庭政策業務。依目前政府所規劃的「社會及家庭服務司」業務內容相當龐雜,且缺乏以兒少為主體性的組織規劃,很難積極回應兒少的健康與福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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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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