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期 高齡化社會福利政策(2005年06月)
老人福利需求調查與政策意涵——以桃園縣為例
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引發許多新的需求與問題,已成為社會大眾及政府共同關心的議題。臺灣人口老化是人口轉型的趨勢,也反映出近代社會急速變遷的樣貌。自1993 年起,臺灣老年人口比例以超過聯合國所定之高齡化社會水準,正式跨入高齡社會,且此後臺灣人口老化的速度相較於西方國家以將近十倍的速度在成長,也因此國內近年來愈來愈重視老人福利的發展。由於所有的社會福利都是為了滿足人類的需求而生(Doyal & Gough,1985),而需求的判斷與掌握是社會福利運作及社會福利制度規劃的基礎(McKillip,1987;Smith,1980)。雖然內政部統計處近幾年來均會定期實施老人狀況調查研究,以探討全臺灣老人需求,但全國性的調查工作所討論的議題廣度及深度有限,也無法深入分析到老人間的差異性。因此,我們試以桃園縣中老年人口為對象,深入地調查他們在經濟、居住、安全、健康及休閒生活的現狀及需求,並瞭解他們對各項支持性服務(supportive service)、補充性服務(supplementary service)及替代性服務(substitutional service)的接受程度,以做為未來福利政策規劃之參考。
本調查研究之個案城市-桃園縣,是一快速發展中的縣市,遷入的人口逐年增加,而新遷入人口又以年輕核心家庭為主,人口老化問題就全國來說尚不嚴重,2003 年全國老年人口比率為9.24%,桃園縣為7.56%,為全國第二低,僅高於臺北縣(6.67%),然仍居於高齡化社會之列。由於老人福利之規劃應未雨綢繆,以儘早規劃一套完整且快速連結之福利服務網絡,本調查研究所針對之對象限定桃園縣的55 歲以上居民(原住民樣本為50 歲以上者),以便瞭解年輕老人(55 歲至64歲)、中老人(65 歲至74 歲)及老老人(75歲以上)之可能有的差異,特別是年輕老人之意見可做為未來十年老人福利政策規劃之參考。
在研究方法上採調查研究方法(survey research),在資料蒐集方面則採結構式問卷方式。在抽樣方法方面分兩種方法進行,第一種方法採集體抽樣,抽樣單位設定在桃園縣各老人組織,依據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的資料顯示,至民國92 年底,相關老人組織總計有32 個,包括桃園縣各鄉(鎮、市)老人會、長青會、松柏會、長松會、老人大學、長青學苑、桃園縣都市原住民老人會、軍眷管理委員會、老人文康中心等,各鄉(鎮、市)平均有2 至3 個老人組織。以各鄉(鎮、市)隨機選取一個老人組織作為集體施測對象,加上4 個特殊族群團體,配合其老人聚會的時間,由多位訪員親自前往老人集會地點進行面訪,總計抽出17 個老人社團進行團體施測。由於上述方法所訪問到的老人以一般老人為主,謀生乏力或身體殘疾之老人可能未能納入研究中,因此第二種抽樣方法則由桃園縣列冊之中低收入戶老人名單中,以各鄉(鎮、市)高齡人口數比例分配隨機抽取100 個樣本及100 個替代樣本進行家戶訪問。
本研究問卷內容主要分為三大項:老人基本資料、目前的生活狀況及使用福利服務情形。老人基本資料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教育程度、居住地、戶籍地、宗教信仰、個人認同之族群、以及詢問是否具有榮民身分。有關老人生活狀況及需求分類,則參考鄔范萍(1999)、吳玉琴(1998)及桃園縣政府目前工作類別,主要分為六個層面:經濟狀況、居住狀況、老人虐待狀況、健康狀況及休閒生活狀況,每一部分都包含目前現況及需求兩類問項。最後,則詢問受訪者對政府提供之各項老人福利服務之認知度、使用率及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