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期 少子女化時代的兒少權益——從生育支持到照顧正義(2026年09月)
共生社區——超高齡社會下的社區治理新樣態
臺灣於2025年底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人口比例來到20.06%,65歲以上人口比例將突破20%,高齡人口的快速成長對社會與醫療體系帶來嚴峻挑戰(衛生福利部,2025)。在高齡人口持續增加的情況下,如何建構能夠支持高齡者生活的社會體系,已逐漸成為公共政策與社會治理的重要課題。過去二十年間,我國主要透過長期照顧制度回應高齡社會所帶來的挑戰,自2007年推動長期照顧1.0政策以來,逐步發展至2016年的長照2.0,並持續邁向長照3.0的制度體系。然而,長照政策的核心設計仍以「失能後的照顧服務」為主要目標,其制度邏輯多集中於補救性照顧與專業服務輸送,對於生活在社區內的健康與亞健康長者來說,仍須仰賴社區的生活照顧支持體系,方能夠讓其於社區中「在地安老(Aging in Place)」與「健康老化(Health Aging)」。
在全球高齡化趨勢下,尋求能夠支持長者留在社區中安老的替代性居住與照顧模式,已成為各國社會安全體系的重要議題(Parniak et al., 2022)。「在地安老」(aging in place)的概念強調高齡者能夠在熟悉的社區環境中持續生活,而非過早進入機構式照顧,因此促使各國積極探索不同形式的社區支持模式。在北美地區,學術界與實務界自 1980 年代起即開始關注「自然形成之退休社區」(Naturally Occurring Retirement Communities, NORCs),並進一步發展結合健康照護與社區支持的 NORC 支持性服務計畫(NORC Supportive Service Programs, NORC-SSPs),將其視為支持長者在地安老的重要未開發資源(Parniak et al., 2022)。此類模式透過社區中的健康服務、社會活動與生活支持網絡,使高齡者能夠在原有居住社區中持續生活,並減少機構化照顧的需求。
另一方面,源自於1960年代丹麥的「共居」(Cohousing)概念,近年亦逐漸發展出專為高齡者設計的「銀髮共居」(senior cohousing)模式。此模式結合私人住宅與共享設施(如花園、公共廚房與共享餐廳),透過共享空間促進居民之間的互動與合作,不僅提供高齡者日常生活的支持,也為跨世代交流與社會參與創造更多機會(Zheng, n.d.;Elders Village, n.d.)。另一個具代表性的國際案例為荷蘭的Hogeweyk失智村(Dementia Village),此模式為失智長者打造融入日常生活情境的社區環境,使其在安全支持下維持熟悉的生活節奏(Be Advice, n.d.)。這些居住模式顯示,在超高齡社會中,居住環境本身已逐漸成為促進社會連結與健康老化的重要政策工具。
在亞洲地區,日本因同時面臨少子高齡化與地方人口流失的「縮小社會」問題,其政策轉型具有高度的指標意義。日本政府於2014至2015年提出「地方創生」政策,透過振興地方產業與創造就業機會,試圖吸引人口回流並重建地方社會的活力。隨後於2016年提出「地域共生社會」的政策願景,作為回應人口結構變化與家庭照顧功能弱化的重要政策方向。該政策試圖突破傳統以家庭為核心的照顧體制,並超越既有制度分工所形成的垂直分割,強調透過地方政府、住民自治團體與非營利組織之間的合作,建構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整合性互助照顧網絡(黃志隆,2021)。地域共生社會的核心理念,在於將社區重新定位為承接居民生活需求的重要場域,使地方社會能夠透過居民互助、跨部門合作與社區資源整合,共同回應生活中的複合問題。這樣的政策轉向,使社區不再只是福利服務的執行場域,而逐漸被理解為社會治理與生活支持的重要節點,也成為臺灣推動共生社區治理模式的重要借鏡。
面對超高齡社會的結構趨勢,行政院於2021年發布的《高齡社會白皮書》在行動策略中將「營造在地共生社區(社會)」列為重要策略之一;其次,於2022年頒訂的《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2-115年》,也將共生社區的推動列為對策方案中的重要行動計畫之一;爾後,2025年頒訂的《長期照顧十年計畫3.0(115-124年)》也將「營造共生社區、促進健康老化」,列為長照3.0的重要的跨域整合精進策略;最後,2026年進行修訂的《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6-119年》,也將共生社區提升為15項重要計畫的其中之一。綜觀我國政府過去5年及未來的高齡化政策,皆把共生社區列為我國因應超高齡社會人口結構的重要政策方案。
在前述的政策脈絡下,可以看到「共生社區」被提出作為回應超高齡社會的重要概念。我國政府期待共生社區作為因應超高齡社會的重要對策,透過強調社區作為高齡生活的重要場域,更應關注在地組織如何透過在地資源整合與社會連結重建,使社區能夠承接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然而,在筆者過去參與中央與地方政府推動共生社區行動的過程中,發現我國各級政府、NPO、社區組織對於共生社區的想像、模式、行動與推動策略,仍存在模糊不清的現象。因此,本文的目的在於釐清「共生社區」作為高齡社會治理概念的核心意涵。透過整理國際社區居住模式、日本地域共生社會政策經驗,以及筆者參與社區實務推動的觀察,本文嘗試提出共生社區的治理模式與核心機制,並進一步提出臺灣未來推動共生社區的策略架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