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期 少子女化時代的兒少權益——從生育支持到照顧正義(2026年09月)
發展性社會工作觀點下之兒少照顧正義——以文山親角親職據點為例
近年來,少子女化與超低生育率已成為臺灣與東亞國家共同面臨的重要人口課題。政府審計部(2022)指出,我國總生育率長期低於維持穩定人口結構的替代水準,近年新生兒人數亦持續下降。換言之,生育與育兒已不再只是個別家庭的私領域選擇,而是涉及國家長期發展、照顧體系安排與社會支持條件的公共議題。
從東亞經驗來看,低生育率問題不宜僅歸因於青年世代婚育意願不足,而更應從家庭照顧安排、性別分工與制度支持不足等結構條件加以理解。黃月純(2020)指出,韓國與臺灣同樣面臨低生育率與少子高齡化問題,而相關政策調整顯示,若能在幼兒教育、托育服務、育嬰假與工作生活平衡等面向持續強化支持,將有助於回應家庭在婚育與照顧上的壓力。王舒芸、黃喬鈴與陳政隆(2023)亦指出,臺灣長期陷於超低生育率,與性別化照顧分工及職場制度未能隨女性教育與就業變遷而調整密切相關;而家庭政策也不僅關乎生育支持,更涵蓋工作與家庭平衡、性別平等、減少家庭貧窮及促進兒少早期發展等多重目標(Adema, 2012)。可見少子女化問題不僅指向生育意願,也牽涉照顧制度與家庭承接條件。
進一步而言,少子女化並不意味照顧需求自然減少,反而可能使照顧責任更集中於個別家庭與主要照顧者身上。王凡衣(2021)指出,在少子化與核心家庭化的情況下,父母在教養歷程中較缺乏親族間相互學習與支持的機會,往往需以一己之力承擔教養任務,並在高度教養期待與生活壓力中感到無所適從。既有研究亦顯示,配偶支持、社會支持、親職效能與親職壓力之間具有密切關聯;當家長在情緒與生活層面獲得較多外在奧援時,較能承接照顧壓力並維持家庭功能。反之,若照顧責任長期由單一主要照顧者獨自承擔,則不僅容易出現身心耗竭,也可能影響兒少的照顧品質與發展機會(劉百純、陳若琳,2010;顏淑娟,2014)。這些研究共同指出,兒少照顧並非單靠家庭內部努力即可穩定承接,而有賴於外部支持條件與社會資源的共同支撐。
因此,兒少照顧問題不宜僅停留於家庭責任的理解,而須進一步視為涉及權利保障與資源分配的公共議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其第14號一般性意見明確指出,凡涉及兒童之措施,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由國家、社區與家庭共同承擔兒童的生存、保護、發展與參與權利(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2013)。這意味著,兒少成長所需之穩定與支持條件,不僅取決於家庭本身,也與國家制度、社區支持系統及社會整體如何分擔照顧責任有著深刻關聯。
另一方面,非營利組織與社區工作在兒少照顧與家庭支持上,也逐漸展現出新的實踐角色。陳怡伃(2019)指出,發展性社會工作強調社會服務不應僅停留於問題發生後的補救,而應更重視預防、能力培育與有利發展條件的建構,並透過在地蹲點、關係建立與資源串連,在日常生活場域中累積個人、家庭與社區的發展資產。這樣的觀點,與近年社區親職據點、親職支持服務及兒少活動空間等多元實務嘗試相互呼應,也提供了一個觀察照顧支持如何在地方落實的重要視角。
家扶基金會文山親角親職服務社區據點(以下簡稱文山親角)即是在此背景下開展的服務。該據點透過穩定開館、親子共學、親職教育與社區協作,逐步形成兼具親職支持、兒少學習與社區連結功能的在地服務模式。此一模式如何回應少子女化脈絡下的家庭照顧壓力與兒少支持需求,並在發展性社會工作與兒少照顧正義的觀點下展現其實務意涵,值得進一步分析。
基於上述,本文以「發展性社會工作觀點下之兒少照顧正義」為分析視角,並以文山親角為例,透過分析2021年至2025年成果報告,探討社區型親職服務如何在少子女化與照顧正義的脈絡中實踐對兒少及家庭的支持。本文研究目的有三:
(一)梳理發展性社會工作、兒少照顧正義與親職支持三者之概念關聯,作為理解社區親職據點服務意涵之分析基礎;
(二)分析文山親角據點之發展歷程與服務模式,說明其如何透過社區蹲點、場域經營與資源佈建回應在地家庭需求;
(三)探討文山親角據點在家長、兒少、家庭與社區層次上的實務意涵,並依文獻回顧所建構之分析框架,提出社區親職服務推展上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