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期 超高齡社會時代身心障礙者照顧議題(2026年06月)
當父母老去之前——協助智能障礙子女自立生活的日本啟示
2023年5月,臺北市發生一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照顧殺人事件。一名林劉姓婦人因憂心自身已無法再持續承擔長期照顧責任,親手悶死其身心障礙兒子。該案於2026年1月16日判決定讞,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然而,考量該婦人已年逾八旬,且長期照顧其子長達五十年,包括家屬、委任律師、一審承審法官、多位立法委員以及衛生福利部部長等人,皆先後提出建請總統特赦。最終,賴清德總統於同年2月12日發布特赦令,免除其入監執行(中央社,2025;總統府,2026)。此一事件引發的公共討論,多半聚焦於家庭照顧者支持體系的不足,以及長期照顧制度在實務落實上的缺口(中央社, 2026a,2026b;翁唯真,2026),同時也再次突顯「老障照顧」作為當代社會重要議題的迫切性。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於2026 年1 月9日公布的人口統計資料顯示,我國65歲(含)以上人口已於2025年底突破總人口的20%,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註1),亦即每五人之中即有一人為65歲以上之高齡者。在此高齡人口結構中,不僅包括育有障礙子女的高齡父母,也涵蓋逐漸邁入老年的障礙者本身。進一步來看,截至2025年9月底,6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已占整體身心障礙人口近半數(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5)(註2)。因此,近年來「高齡父母照顧年長障礙子女」的所謂「雙老家庭」,以及「老障照顧」相關議題日益受到重視,尤以心智障礙者家庭的雙老照顧處境最為顯著(王文娟,2012;洪玉珊等人,2015;周月清等人,2018;姚奮志等人,2021)。同時,民間團體亦投入相當資源與心力,試圖建構更完善的支持體系,以回應「當父母不在之後」的障礙者照顧課題(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2023)。
對於育有障礙子女的父母而言,「父母身亡後之子女的照顧安排」始終是一項難以真正放手的生命課題,尤其是當子女伴隨高度支持需求時更是如此。在臺灣社會脈絡下,照顧責任長期被視為家庭本位的義務(葉崇揚等人,2020),因此當雙老議題浮現時,相關討論多半聚焦於父母邁入高齡期,或智能障礙子女進入中高齡階段後的健康與照顧需求,抑或居住處所的轉換安排(王文娟,2011;周月清等人,2018)。周月清等人(2018)進一步指出,在照顧安排與居住轉銜的實務規劃上,許多父母傾向於「照顧到自己無法再照顧為止」,之後再將責任轉交予智能障礙子女的手足,或交由政府體系接手。然而,特別是在父母尚未進入高齡或中高齡階段之前,如何協助智能障礙子女逐步發展自立與自主生活能力的議題,無論是在前述重大案件的後續討論,抑或既有研究中,皆顯得相對缺乏關注。
邁向自立生活是一段橫跨不同生命階段的轉銜歷程。自原生家庭轉銜至其他生活安排,並非僅是居住地點的改變,而是一項涉及生活決策權重新分配、家庭角色重組,以及長期情緒調適的複雜過程。澳洲研究者Walker等人(2025)透過深度訪談已離家居住的成年智能障礙者及其父母,指出此一轉銜歷程可被理解為一種由「父母主導照顧」逐步邁向「支持性決策與生活主體形成」的發展過程。該研究發現,父母往往在意識到自身老化、健康狀況衰退,或預見未來難以長期承擔照顧責任時,才開始思考並規劃障礙子女在家庭之外的生活安排。然而,這樣的「察覺」經常伴隨著內疚、焦慮,以及對外部支持體系的不信任感。進入實際準備與決策階段後,家庭所面臨的核心課題,已不僅是居住地點或居住型態的選擇,而更在於決策權能否由「父母單向主導」轉向「納入障礙者意願的協同決策模式」。研究顯示,當智能障礙者被實質納入居住選擇、生活作息與服務內容的討論時,其自我效能感與自我認同感皆有顯著提升;相對地,父母亦須在「保護」與「放手」之間進行深層的心理調適。當轉銜歷程完成並進入穩定的社區生活後,父母角色逐漸由主要照顧者轉變為支持者與情感後盾,家庭關係亦由高度依賴的照顧關係,轉化為以自主與支持並存的互動模式。由此可見,自立生活的核心並不僅在於空間上的離家居住,而是在制度支持下,生活決策主體性的建立,以及家庭照顧責任得以逐步轉移與重組。
鄰近的日本與臺灣同樣面臨相似的挑戰。根據日本財團針對2,500個育有智能障礙者的家庭、以「當父母身亡後」為主題所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20歲以上的成年智能障礙者中,約有64%仍與父母同住,生活高度依賴父母的照顧。尤其在育有重度智能障礙子女的家庭中,超過九成的家長對於父母不在之後的子女照顧問題感到高度憂心。至於父母離世後的照顧安排,約有三成受訪者表示將由兄弟姊妹承擔代理照顧責任,另有14.5%則表示將交由社會福利相關人員接手(日本財團, 2026)。
然而,同時身為育有重度智能障礙合併自閉症兒子的日本學者岡部耕典指出,父母對子女未來的擔憂固然是人之常情,但隨著孩子逐漸成長,也意味著父母在體力、心力與經濟能力上的同步衰退,親子之間原有的「權力關係」亦可能逐步朝向逆轉發展。正因父母終將老去,並可能無法再持續提供無微不至的照顧,若缺乏對未來生活的具體規劃,甚至可能引發親手弒子或攜子自殺等所謂的「照顧殺人」事件。因此,他主張家長有必要設定一個明確的時間點,作為「放手讓孩子邁向自立生活的期限」(岡部耕典,2008)。實務工作者岩橋誠治亦呼應此一觀點。自 1985年起,他在東京都多摩市協助第一位重度智能障礙者離開全日型機構,轉銜至社區中展開自立生活,迄今該名智能障礙者仍持續在社區中過著與一般居民無異的生活。岩橋在長年支援與實務摸索累積的過程中指出,關鍵並不在於反覆糾結「是否應該自立」,而是在於「自立生活時間點的設定」。一旦時間點得以確立,對於家屬而言,便能在明確的期程中逐步建立社會資源連結,並進行必要的心理調適;而對即將接手的實務體系而言,也能在可預期的時間框架下,進行相關安排與準備(岩橋誠治,2008)。
在此脈絡下,本文擬進一步舉出數個案例,從家長的角度切入,再帶入支持制度的安排,整理日本在協助智能障礙者邁向自立生活過程中的實踐經驗,並嘗試思考這些經驗與臺灣當前處境之間,可能產生的對話與相互參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