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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期 家庭照顧者之政策與社會工作實務(2025年12月)

「觀護矯治」在社會安全網中的角色——以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社區復歸轉銜會議之運作為例

  「社會安全網」進入到第二期(110- 114 年)的尾聲,各部會都在這個基本政策的架構下,努力守住「屬於自己的那一塊拼圖」,希望破口不是發生在自己固守的領域或工作範圍裡。近年來,法務部致力於展現司法溫情、有感的另一面向,在觀護矯治(社區矯治科)、更生保護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等面向,能撐起「司法保護」這一塊招牌,讓社會大眾對檢察機關的形象能夠耳目一新。

  社會安全網行動計畫的推動,起源於政府對於高風險族群事件頻傳的回應。第一期計畫奠定了跨部門協作的基礎,第二期(110-114 年)更加強調系統整合與服務延伸。根據第二期計畫【策略四:強化部會網絡資源布建,拓展公私協力服務】策略目標第(二)項,強化社政、衛生、教育、勞政、警政、法務等各體系間的服務連結,及第(三)項,結合司法心理衛生、司法保護,銜接社會安全網服務,防止再犯(衛生福利部,2021)。法務部的職責定位明確,包括:(一)推動以司法保護為手段的再犯預防處遇措施;(二)兼顧加害人再犯預防與被害人復歸社會的服務連結;(三)建構司法醫療體系。其中第(一)點、第(二)點提及的「再犯預防」與「加害人復歸社會」與地檢署觀護人的工作目標一致,於是,觀護矯治順勢「走進」社會安全網。

  受保護管束人在復歸社會的過程裡,受到社會期待「安全」的注視下,難以避免地,觀護矯治的處遇與成效必須禁得起檢視,因為「犯罪」無法令人感到安全、不受威脅,因而肩負「再犯預防」、「保衛社會安全」職責的觀護團隊,無法自絕於外,必須發揮效能,承擔起必要的工作職責。觀護系統在「家暴」、「性侵」、「毒品」等特殊個案上已花費許多時間與精力,因此,各地檢署與縣市政府轄下的警政、社政、衛政、勞政等部門之間,已建立起緊密的聯繫與合作模式。雖然聯繫會議的目的各有不同,但為了共同解決問題、維護社會安全的方向卻是一致的。自 2024年起,除執行科針對受監護處分出院病人召開的轉銜會議外,觀護人室亦開始針對精神疾病個案辦理「精神疾病受保護管束人加強社區復歸轉銜會議」。此類會議的運作,主要仰賴既有操作模式的經驗累積,再透過滾動式修正來完善流程,以期達到真正「轉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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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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