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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期 家庭照顧者之政策與社會工作實務(2025年12月)

「修復式正義」與「靈性關懷」的交會——社會工作的實踐與挑戰

  2000 年聖誕夜,游媽媽的十七歲兒子在一場衝突中被一名十五歲楊姓少年誤殺,那場意外把她整個人連根拔起。她曾帶著水果刀與農藥走進法院,只想與兇手同歸於盡;她買了三尊娃娃穿上兒子的舊衣,一尊陪她睡、一尊放在廚房、一尊坐在客廳,像在補一個被活生生奪走的位置,她說那時候活著只有身體沒有靈魂,她的日子只剩下眼淚與怨恨。

  但就在這段最黯淡的時間裡,更生團契的邱姓志工夫婦持續探望她,不講道理、不催促原諒,只是陪她靜靜地坐著、聽她哭、支持她所有情緒,這種支持卻像地基一樣,把她從深淵裡慢慢托起。在第一次正式調解時,楊的母親當場下跪,請求游媽媽原諒,游媽媽上前抱住楊媽媽,兩個媽媽痛哭失聲,游媽媽說:「這不是她願意發生的事」。同為人母,她能理解那種面對孩子犯下錯誤卻無力承擔的心情。那一刻,仇恨似乎有了一道縫,這份同理使她開始鬆動。

  某一天,她夢見兒子說:「你要好好過,去做自己高興的事⋯⋯」後來,她冒出一個去看兇手的念頭,她把念頭告訴邱志工,對方沒有阻止反而說:「這是你的心聲,要去,我陪你」。她開始寫信給少年,也接起加害人母親—那位只會哭、不說話的楊媽媽的電話。

  2004年,游媽媽不顧親友的不諒解,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和「更生團契」的協助下,南下高雄明陽中學(少年監獄)探望楊姓少年,事前,游媽媽還寫了封信告訴少年:「我已經原諒你,而且要去看你」。在明陽中學的會面裡,少年說:「游媽媽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並問:「可以跟妳抱抱嗎?」游媽媽點點頭,她擁抱泣不成聲的少年後說:「那一刻,彷彿是我兒子在我懷裡哭」。「給他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何必拿別人的錯來懲罰自己?」楊姓少年曾在信裡向游媽媽表白:「我從不曾這樣為讀書拚命過,我今天能夠這樣堅持⋯⋯我想是您的原諒吧⋯⋯這股力量讓我重新站起來」。「我現在有兩個媽媽,兩個家庭要照顧,責任重大,我不能再走錯路了!」(整理自吳佳臻,2018;聯合報,2011;大愛電視,2010;好消息電視台,2010)這不是單純的寬恕,而是至少二個靈魂被承接、被支持、再選擇出路的歷程。這段歷程凸顯出兩個核心議題:「修復式正義」與「靈性關懷」,「修復式正義」回應的是關係與社群層面的破裂,而「靈性關懷」則回應個體內在的迷失與痛苦。在社會工作實務中,無論是校園霸凌、家庭暴力、犯罪被害、成癮復歸、性侵害⋯⋯,專業人員面對的從來不只是行為問題,而是牽涉「創傷」、「價值觀」與「生命意義」的複雜歷程。然而,現行的社會處遇體系多以行為矯正與法律處理為主,而那些難度較高、費時較久、成效較難顯著的當事人與家庭、社群之間關係修復與深度靈性支持卻常被忽略。而「修復式正義」與「靈性關懷」應被視為一體兩面的助人模式,前者提供了關係重建與對話機會,使加害者能正視責任、被害者能釋放情緒,社會得以重新編織信任網絡;後者觸及了創傷背後的存在意義、人我連結與更廣的存在與靈性層面,是協助個體從創傷走向復原的重要方式。兩者的整合,不僅有助於提升社會工作的實務回應能力,更能促進當事人身心靈的整體復原。

  在臺灣,修復式正義雖逐步由司法體系推展至校園與社區,但相關研究多聚焦於制度實務(李瑞典、陳祥美,2021;周愫嫻,2021),較少觸及與社會工作專業的結合(陳介士,2021);靈性關懷的研究則多集中於醫療與安寧療護(施昱誠, 2024;張志宇、林東龍,2013;葉惠君,2024;錢鳳家,2022),對於社會工作場域中因重大失落或存在性痛苦所產生的需求討論仍有限。本文的重要性,在於嘗試整合修復式正義與靈性關懷,以情境案例呈現兩者在社會工作實務中交會的可能性,並根據既有文獻與觀察歸納其挑戰,以補足現有研究缺口並促進實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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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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