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期 家庭照顧者之政策與社會工作實務(2025年12月)
低服務需求意識及求助意願家庭照顧者之服務策略
隨著我國平均餘命提升、人口快速老化,衛生福利部於2022年新推估長期照顧需求人數,將由2022年之829,431人,逐年增加至2026年之954,252人,其中65歲以上長者之推估失能率約為13.3%,未滿 50歲以及50至64歲失能身心障礙者之長期照顧需要率分別為13.8%與17.9%(監察院,2024);相對地,傳統擔負主要照顧責任之家庭單元,其規模卻日益縮減,由 2006年的每戶平均2.75人,下降至2024年之2.47人(內政部,2025),整體顯現家庭內部照顧量能將面臨巨大之挑戰;亦因此,政府近年來也積極布建各式長期照顧服務體系,以滿足民眾之需求。
在各種長期照顧政策中,政府於2007年與2016年分別核定通過之「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以下簡稱長照1.0)以及「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以下簡稱長照2.0)無疑占有重要地位,細究兩期計畫之變化,可看見政府對於長期照顧制度理念之進展,其中除了將服務對象由失能長者擴展至多元服務使用者外,如何廣泛布建服務體系,更是核心重點。由於長照1.0之服務較偏重被照顧者,家庭照顧者僅能獲得喘息服務,以及自2012年已建置之全國性家庭照顧者諮詢專線服務與友善互動式平臺網站(陳景寧,2019),因而在2015年通過之《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13條中,率先納入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項目,後續長照2.0進一步於各縣市規劃設立「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以下簡稱家照據點),截至2024年底已布建 131處(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2025),顯見家庭照顧者之議題日漸受到重視。
在前述基礎上,衛生福利部後續於 2018年推動「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以及「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計畫」,鼓勵縣市政府盤點在地需求、整合在地資源,發展因地制宜的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形成「長照家照據點」及「身障家照據點」雙軌模式(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2025)。且為了提升對高風險家庭照顧者個案之發現與管理,訂有「高風險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以下簡稱初篩指標),提升社會辨識照顧風險的知能,鼓勵轉介個案予各縣市家照據點追蹤服務(陳景寧,2019);至 2024年,衛生福利部公布「長照與身障家照據點共融試辦計畫」,推動由單一家照據點提供包含長照、身心障礙者及精神病人之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2025)。
本文研究者於2020至2023年曾參與臺中市政府委託辦理太平、東區、霧峰、大里及烏日區家照據點之經營(因委外區域劃分因素,烏日區僅承辦2020年,其餘均承辦4年),並擔任據點督導工作,委辦計畫目標如下:
(一)透過個案服務及心理諮商,提供家庭照顧者獲得情緒支持,進而降低心理壓力與負荷。
(二)藉由講授長照知識與照顧技能,以及連結到宅照顧技巧指導,期能提升家庭照顧者之照顧技巧,增進照顧品質,預防照顧傷害。
(三)藉個案服務、志工關懷、諮詢服務及行動據點服務,宣傳長照資源,開拓家庭照顧者之照顧視野,增加照顧策略之不同思路。
(四)透過安排情緒支持團體、家一點服務,讓家庭照顧者增加放鬆的去處,也於活動過程增加社交互動,互相支持,拓展社交生活。
(五)藉由本計畫各項服務,協助家庭照顧者安排合宜的照顧,進而規劃自己的生活。
在參與服務過程中發現,雖然第一線實務工作者可藉由初篩指標篩選潛在需要協助之家庭照顧者,並依流程轉介至家照據點,再由家照據點指派家庭照顧專員(以下簡稱家照專員)進行實地訪視,然而在家照專員訪視後,許多符合高負荷指標之家庭照顧者,卻不認為自己是需要協助的對象,此種需求認定間之落差,引起了研究者之注意,也開始試著從實務過程中,觀察並理解其間可能之導因。
研究顯示,儘管存在正式性服務,家庭照顧者確實存在低服務使用率的現象(Duell et al., 2021),在服務輸送過程中,被服務對象若具有較高的需求意識,會更願意採取行動以滿足需求(Gillihan & Ferguson, 2018),且在使用社區支持服務後,照顧者表示其照顧品質及持續性會更好(Administration for Community Living, 2022),但目前國內相關研究主要在了解服務使用之影響因素(如呂朝賢等人,2025;蕭雅玲,2020),較少去深入理解家庭照顧者低服務使用意願之狀況,以及如何改善之策略。因此,本文主要目的在於結合學理以及研究者之個人實務經歷,分析影響照顧者出現低需求意識與求助意願之原因,最後再根據分析結果,提出相對應之服務策略與建議。
